[轉錄]法官是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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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t19 (gppl) 看板: WarCraft
標題: 法官是什麼東西?
時間: Mon Jan 16 17:45:07 2006
法治國家...法官應具備的條件
1.每個會告上法院的案子,對當事人來說都是很重大的事情。
代表國家裁定輸贏的是法官,若法官判錯了,
國家不能拿法官沒經驗或法官專業不足當藉口。
既然是法治國家,國家有責任提供給人民,具有足夠的專業知識,
和豐足的人生歷練的法官,因為這種法官的自由心證才可能正確,
不然人民有糾紛後如何依靠法治獲取公道?
2.判章陣生輸的那位法官,完全不懂醫學,
剛開始連電擊器是什麼東西都不知道。
因此我強烈建議:法官應分類,例如分為醫藥類,科技類等等。
每類法官應為雙主修,亦即除了應修法律專業科目之外,
還應修該類法官應具備之專業知識,
例如醫藥類法官必須修足50學分的醫藥相關課程(考前考後都無所謂)。
完全不懂醫學的法官,卻要判決當事人一生最重大,
與醫學有絕對關係的案子,最後如何判還依據法官的自由心證咧,實在荒謬至極﹗
3.法官必須有豐足的人生歷練才配當判人輸贏的判官。
因為這種法官的自由心證才可能正確,因此我強烈建議,考上司法官後,
最少應歷練5-10年才能坐在法庭上當判官。
而且這幾年中,有重大災難,如地震,風災,水災,悽慘的命案,
空難,大車禍等等一定要到現場見習。
而且應像記者一樣,到現場仔細了解。
而像醫藥類法官應在醫學中心的急診室最少待上6個月,
才能體驗出各種狀況。
4.只懂法律條文,不懂其他方面的相關專業知識,而且對人生歷練不足,
,這種法官做出的自由心證可能正確嗎?
可是我們的社會卻接受這種法官來作為每個當事人一生最重大的官司判決,
說這種叫做法治國家,我覺得可笑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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