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騙妻買消夜 買春被抓糗大

看板CSI作者 (phlie0915)時間12年前 (2011/11/09 16:10), 編輯推噓1(210)
留言3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802246/IssueID/20111109 新北市一名男子,前晚對妻謊稱外出吃消夜,實則到摸摸茶店買春遇臨檢,被警員要求脫 下內褲以「多波域光源器」照射出現精液反應,遭裁罰一千五百元,「榮登」新北市首名 遭罰嫖客,男子遭逮哀求勿公開身分以防家庭生變,其妻卻不斷來電質問:「怎麼還不回 家?」男子連忙扯謊:「我買消夜出車禍啦!」 警方調查,新北市首名遭罰的林姓嫖客(三十六歲)經營茶行,他坦承以三千八百元價格 進行性交易,直喊:「真是衰!」至於《社維法》新法實施首日,在桃園龜山一家護膚店 被查獲的周姓嫖客,昨凌晨向派出所報到,被開出全國第一張嫖客遭裁罰的《社維法》處 分書,周男被罰款一千五百元,與他性交易的阮姓女子則被裁罰四千元。 被要求脫內褲 板橋警方前天深夜到館前東路的「愛戀」茶坊臨檢,發現櫃檯放有多個電子門鎖,認為事 有蹊蹺,搜索後發現一道通往三樓的暗門,上樓察看發現林男與一名柯姓女服務生(三十 歲)正在包廂內,兩人衣衫不整、神色慌張。警方立即將林、柯兩人隔離訊問,並在廁所 垃圾桶內找到使用過的保險套及包裝,林男一開始否認性交易,但警方要求林男脫下內褲 ,以「多波域光源器」照射,內褲卻呈現出精斑螢光反應。 苦求別曝身分 林男見狀坦承買春,但強調自己是初犯,柯女起初也否認提供性服務,最後才承認做了半 套(口交)。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對林男及柯女各裁罰一千五百元,「愛戀」負責 人張嘉源(二十六歲)則被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警方表示,林男供稱最近沒空看新聞, 被抓後以為嫖客沒事,沒想到卻遭開罰,苦苦哀求警方不要公布他的身分,否則將斷送家 庭幸福。 妻狂叩夫追問 偵訊期間,林妻多次來電,林男只好緊張地接起電話,面對妻子質問吃個消夜怎麼這麼久 還沒回家,林男連忙謊稱發生車禍正在調解,「我在派出所,我會趕快回去!」直到昨凌 晨零時許結束偵訊後才匆忙離去。 板橋分局行政組組長許正文強調,《社維法》修正後,新北市雖尚未設立性交易專區,但 依法不在專區內的性交易,娼嫖都要罰,警方會加強取締。 報你知 多波域光源器 新北市板橋分局行政組組長許正文指出,多波域光源器(alper native light source)利 用不同波層的光源照射血液、口水、精液等體液檢體,會發出不同光譜的螢光,只要裝上 反射片一照,就能知道哪裡沾有體液,方便鑑識人員採樣化驗。光源器通常運用在命案或 性侵害案件鑑識,較少運用在取締性交易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83.63

11/09 17:27, , 1F
純噓智障立法
11/09 17:27, 1F

11/09 17:31, , 2F
補推
11/09 17:31, 2F

11/11 20:18, , 3F
XDDDDDDD
11/11 20:18, 3F
文章代碼(AID): #1EkZMHyF (CS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