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怎麼樣的國家讓人們選擇逃亡?

看板CSCommunity作者 (華思格)時間13年前 (2012/04/29 22: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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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報導,多個消息來源證實失明的中國維權律師陳光誠已經進入了北京的美國駐中國大 使館,事件引發了美中兩國外交高層的重視,並正在商討如何妥善地解決,然而事件已經 影響了近期兩國關係的互動。在這之前,陳光誠在山東臨沂的住所中已經被政府監視拘留 長達四年,美國的《紐約時報》用"extralegal"來形容陳光誠長期以來所面臨形同軟禁的 處境,那不是合不合法的問題,那根本已經是「不受法律支配的」侵害。 非常諷刺的,今年二月曾獲「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英雄模範」最高榮譽稱號的原重慶公安局 局長王立軍突然進入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滯留一天後被中國國安單位帶走,初期宣告(被 )接受「休假式治療」後來卻接連引發了一連串涉及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的政治風暴至 今尚未平息。 一個是因為揭露計劃生育野蠻情況而被毆打、軟禁的失明人權律師;另一個是因為知悉太 多疑似洗錢、謀殺、貪污、政爭的公安局長;前者手無吋鐵,後者大權在握,他們卻同樣 都感受到來自國家血腥的暴力、人身的極度威脅,最終都選擇逃亡。而在那之前,許許多 多中國異議人士、知識份子,諸如近月過世的方勵之、知名作家哈金、剛抵達美國的余杰 等人同樣被迫地選擇與自己的國家決裂,離開生養自己的土地。 如果說當代中國所發生的事件對於台灣社會彷彿隔了一層距離,讓我們有事不關己與冷漠 的堂皇理由,其實「逃亡」對於我們的上一輩人來說卻並不陌生。1970年1月,曾任台大 政治系教授、當選「十大傑出青年」的彭明敏,因為與學生謝聰敏、魏廷朝發表「台灣自 救運動宣言」而被捕判刑、監控軟禁已經長達五年,在外國朋友的協助下彭明敏戴上假髮 、黑眼鏡、蓄著濃密的鬍子,從當局二十四小時三班輪流監視的溫州街台大宿舍中脫逃, 最後經由香港、泰國等地轉往瑞典申請政治庇護。逃亡的日子是如此地孤獨與痛苦,回家 的路卻又遙遙無期,去國懷鄉的彭明敏再踏上台灣的土地已經是1992年11月,整整22年 的歲月。曾經軍事法庭上的叛亂犯,後來參選首屆民選總統,在台灣的民主發展史上 留下深刻的紀錄。 我不禁在心中思量著,是怎麼樣的國家讓人們必須選擇離鄉背井、千辛萬苦的逃亡?國家 存在的目的難道不是為了公民的幸福與尊嚴嗎?是怎麼樣的國家讓人們來生都不願意做她 的子民?又是怎樣的政治讓人們被牽連因而受苦一生?如果政治的過程與結果只會波及家 庭與朋友,那還會不會有人為政治獻身、為理想吶喊?而如果沒有人願意承擔現實政治的 苦痛,我們又如何而可能地安然置身於外呢? 逃亡是一種心靈的解放,卻也是一種人生的斷裂;此時此刻,有許多人在國家的暴力之下 「出不來、回不去」。「一國兩制」之下香港泛民主派的許多成員因為訴求「平反六四、 民主中國」而被拒絕或沒收「回鄉證」,回不了他們心中的祖國;流亡海外的民運份子更 如同失去戰場的鬥士。然而逃與不逃,理性又如何算計?哈金在小說《自由生活》中透過 主角武男的口,提出了一個深刻的問題:「對一個個體的人來說:國家是什麼?」「如果 國家不能給個人提供更好的生活,如果國家對個人的生存構成傷害,難道個人沒有權利放 棄國家、對國家說不嗎?」在陳光誠選擇逃亡的此時,無疑地更叫人深思。 -- 沒有行動的沉思不過是空言泛語, 沒有深思的行動則是純行動主義. ---Hope and Timmel(198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27.24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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