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提醒大家,行車要小心 (1)

看板CS91LOVE作者時間21年前 (2004/07/27 04:4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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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anvc 信箱] 時間: Sun Jul 25 13:43:43 2004 我們也很無奈,但為什麼錯都在我們!! ----- 提醒大家,行車要小心,特別注意由鍊先生駕駛 2E 9_28 的這部三菱黑色 LANCER 自小客車 這是一個花了8000元當冤大頭的故事,請涉世未深的年輕人們注意了! 昨天(7月24日) 我和我的男朋友決定要騎車到野柳玩,於是我們帶著很愉快的心情和剛買 來的數位相機,興高采烈的出門了,因為目的地在野柳,於是我們從板橋出發,先騎到淡 水後再走西濱公路,一路上我們的車速都在時速60以下,可是西濱公路上的小客車都開的 很快! 事情就是這樣發生的! 當我們行經台北縣石門鄉時,不知為什麼車子咻不隆咚居然倒了下來,我和我男朋友就這 樣往右邊倒了下去,原來我們和一台三菱小客車發生了一些摩擦,但是當我們還理不清楚 頭緒,對方的駕駛者,也就是車號 2E 9_28,當時的駕駛人鍊姓先生,馬上下車看了看他 自己的車,在車子的右邊車門有些微撞傷,右後輪上面也有一點點凹陷,他便說:「這是 他們的錯! 我們要轉彎,已經打方向燈了,而且這裡的路段我很熟,不可能是我們自己有 問題,是他們撞我們的!這個修理至少也要10幾萬!」之後才問我們說:「人沒事嗎? 沒 事就好。」我們當時根本就完全搞不清楚狀況,因為我們是規規矩矩騎在機車道上,妹明 奇妙的力量車子突然倒了下去!? 我們看看彼此,都無大礙,便站了起來說:「只是輕微 擦傷。」於是他馬上叫他妹去叫警察,前面剛好就是石門鄉的派出所,很巧的是他們家也 住在前面,所以距離 7、8 公尺坐在樹下聊天的阿公阿婆都說這個是那個摩托車錯。 在警察還沒來之前,這位鍊先生不斷的打電話給他的親朋好友說:「我出車禍了!」而且 還強調是對方的錯,完全將車禍的發生歸咎於我們身上!他說他也打方向燈可是我和我男 朋友都沒看到,也沒有人能證明! 這一點很吃虧,重點是當時我們沒有想到根本沒有人能 證明的他有打方向燈這件事情!! 後來警察來了!他告訴我們這種車禍有兩種方式處理:1.私下和解,以錢消災,2.請警察 裁決,並上訴。當然以台灣人息事寧人的天性,我們都選擇可以和解最好!但是在討論討 論車禍的對與錯時,我和我的男朋友因為涉世未深的關係,也是我們第一次騎車發生車禍 ,還是在一個不熟悉的地方,我們就這樣無冤無故的被定了罪,當時我們也沒有想到要找 親朋好友或教官幫忙,主要也是不想讓人擔心,這就是我們犯的第一個大錯誤!因為我們 都是學生,對方大概是看準我們是學生所以欺負我們!在他的供詞裡,一直說是我們的錯 ,我們在還沒理清頭緒前 ,就已經先判罪了!而警方的回應是他沒有辦法判但誰對誰錯,要我們自己和解,就這樣 我們因為搞不清楚發生時的路況,就被定罪了!這是第二個大錯誤! 一開始我們真的以為我們做錯事情了,我們天真的以為事故的發生真的好像如他說的一樣 ,但是如果用圖來解釋一切就可以了解了!這場事故是真的是兩個人的錯: 回顧當時的情形,騎時他已經把車子開到機車道上了,而且他轉彎的弧度不夠大,所以才 會讓我們的車沒有太大的緩衝空間,因此應是雙方的錯誤!他說他也打方向燈可是我和我 男朋友都沒看到,而且他也沒有人證,所以公道自在人心,他要我們全額負擔實在是有損 良心啊! 可是在給警方的筆錄裡寫的是 我們的摩托車因為煞車不及,撞到 2E 9_28 的自小客車, 決定以私下和解的方式解決。這位鍊先生在警局時說:「我大學期間,也曾經開車撞到雙 B 的車子,當時也賠了 16 萬,我知道學生沒有錢,可是做錯事就要承擔一切,我當時賠 了錢,所以你們也要賠我!還有我昨天出了車禍,也是拿錢消災就走人。」後來,他要求 我們一個人坐他的車,另一個人騎車到士林三鈴的原廠去估價,就是估他的車子受傷的價 !到了那邊的我們就這樣走進了虎山,被老虎坑的亂七八糟!因為我不會騎車,所以我就 一個女生坐上他的車子被在到士林的三菱原廠,這是第三個大錯誤! 在通往士林三菱原廠的路上,鍊先生和我說:「其實我可以隨便找一家石門當地的車廠估 價,那個估起來對我一定比較有利,我選擇回原廠估,就是不想要讓你們懷疑我坑你們! 」誰知道這又是第四個大錯誤! 原本我還以為到原廠那裡,那邊的人可以幫我們判對車禍的哪個地方是誰撞的?因為對方 一直說是我們撞他,可是後來才知道估價真的就只是估價而已!那邊的人看了一個在估價 單上寫下8570元,但看在我們是學生就說8000元。記得當時警察說和解的賠額要在對方可 以接受的範圍內!於是我男朋友便和鍊車主說:「我們5000,他們3000」,對方說是你們 撞到我們當然是你們付。我男朋友又和他說:「我們6000,他們2000。」他說:「不可以 ,是你們撞到我,所以你們要全部付」,當時我們的眼淚都快要留下來了!要到哪裡生出 8000元來啊!沒想鍊先生的業務員(就鍊先生和他買車的那個人)說:「是你們撞車的,怎 麼可以這樣!」這就是第三個錯誤造成的,因為車廠不是我們自己找的,所以他的業務員 也替他說話,我們簡直吃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28.62 ※ 編輯: panvc 來自: 61.229.128.62 (07/26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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