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舉辦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

看板CPU_TS791作者 (別學我)時間11年前 (2014/03/07 22:15),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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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3月7日 發文字號:選特三字第1031500204號 附件:如文 主旨:舉辦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 員考試及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 依據:民國103年2月27日考試院第11屆第274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考試等別、類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 (一)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各等別、類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件1 (二)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各等別、類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 附件2。 (三)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各資位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件3 (四)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有臨時 用人需要,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得增加需用名額。 二、考試日期: (一)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民國103年6月14日(星期六)至16日(星期 一)。 (二)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第一試於民國103年6月14日(星期六 )至16日(星期一)舉行。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於103年10月11日至14日舉行,實際 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三)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民國103年6月14日(星期六)至16日(星期 一)。其中佐級考試場站調車、機械工程、機檢工程、養路工程等4類科第二試體 能測驗預定於103年10月14日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三、考試地點: (一)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除三等考試外事警察人員類別集中於臺 北考區應試外,設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等8考區 舉行。 (二)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第一試設臺北、新竹、臺中、嘉義 、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等8考區舉行。第二試體能測驗集中於臺北考區應試。 (三)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設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 雄、花蓮及臺東等8考區舉行。其中佐級考試場站調車、機械工程、機檢工程、 養路工程等類科第二試集中於臺北考區應試。 四、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 (一)分別依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 警察人員考試規則」及「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規則」之規定辦理。 (二)依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暨其施行細則之規定,本3項考試應考人具該 條例所稱後備軍人身分,得以軍階及軍職年資,應性質相近之考試: 1、三等考試(高員三級考試):曾任中尉以上3年之軍階及軍職年資,得應未列舉 限定系組所名稱之類科,或應與該軍階及軍職年資所具軍職專長性質相近之技 術類別相當類科。惟考試類科應具有相關之職業證書、工作經驗或訓練,始得 報考者,仍應符合該應考資格規定。 2、四等考試(員級考試):曾任中士以上3年之軍階及軍職年資,得應未列舉限定 職業學校或科別名稱之類科,或應與該軍階及軍職年資所具軍職專長性質相近 之技術類別相當類科。 五、體格檢查時間及標準: (一)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本考試應考人於筆試錄取通知送達之日 起14日內,應向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 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予分配訓練。其體格檢查標 準,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之規定辦理。 (二)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本考試應考人於第一試錄取通知送 達之日起14日內,應向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 ,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得參加第二試體能測 驗。其體格檢查標準,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之 規定辦理。 (三)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本考試除財經廉政、會計、事務管理、 材料管理、地政、都市計畫技術、資訊處理等7類科應考人不需繳交體格檢查表 外,其餘應考人於錄取通知送達14日內,應至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 檢查,並檢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交體格檢查表者 ,不予分配訓練,或不得參加第二試(佐級考試場站調車、機械工程、機檢工程 、養路工程等類科)。其體格檢查標準,依「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規則」 第7條附表7之規定辦理。 六、103年應屆畢業應考人畢業證書延長繳驗期限延至本(103)年7月8日前,屆時未繳驗 或繳驗不合格者,即認定其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如有入場應試情形,其考試成績 不予計算。 七、為積極提升試題多元性及評鑑效能,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佐級各類科國 文科目部分試題採用複選題型。 八、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民國103年3月11日起至3月20日下午5時止。 (二)報名方式: 1、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 考試高員三級考試、員級考試各類科:採「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辦理,應 考人請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 報名主站或新站,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路,或以網址 register.moex.gov.tw(主站)、register.moex2.nat.gov.tw(新站)直接進 入系統報名,登錄報名資料前,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登錄完成後務必 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及繳款證明等,以掛號郵寄至指定 地點。 2、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 佐級考試各類科:採「網路無紙化報名」方式辦理,應考人於網路報名系統所 填具之報名資料,將透過戶役政機關及各級學校之資料進行檢核,得免繳報名 書表、身分證件及應考資格證明文件等(得進行學歷資料檢核之各級學校名單 及畢業起始年度,已公布於網路報名系統);若所填具之報名資料無法透過戶 役政機關及各級學校之資料進行檢核時,或應考人申請特殊照護措施、報名費 減半優待等,則以「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辦理。符合網路無紙化報名要件 者,於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後,將由系統主動提示訊息,毋須繳交報名書表、身 分證件及應考資格等證明文件,但仍應於規定期限內列印繳款單或線上繳費, 繳款證明由應考人自行妥善留存。 3、報名郵寄地點: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 (三)收件截止日期:採「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之應考人須於民國103年3月21日前 (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報名表件至報名郵寄地點,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 予受理。 (四)無紙化報名注意事項:為配合無紙化報名時須上傳照片JPG電子檔,請應考人於 報名前備妥照片JPG檔案,憑以報名,否則將無法完成報名登錄。 九、本3項考試符合後備軍人、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 家庭身分之應考人,應各該考試之各項優待規定與其他有關事項,均詳載於各考試 應考須知。 來源:考選部 http://goo.gl/fTxA3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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