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問題] 煞車距離與肇事責任
轉信怪怪的 直接用貼的 @@"
低調把我的看法寫一下
不好意思在一堆高手的版回應
別轉回去讓其他人糾正耶~
這樣很糗 >.<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作者: cixin (yoji)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煞車痕長度與責任
時間: Fri Jun 27 17:15:49 2008
以下都是常年在路上騎車開車,
觀察到萬一有這樣的情況,
會怎麼鑑定和判決呢?
警察非鑑定機關 所以不是鑑定 是初步分析結果 僅供當事人參考
判決是法官的權責 警察機關不會有判決 合先敘明(?)
謝謝回答喔! 別客氣~囧>
1.
比如說我騎機車輕微擦撞到騎腳踏車的人,
^^^^^^^^
就在那一瞬間我煞車但機車仍然慢速前進並且回過頭去看,
發現騎腳踏車的人正在搖搖晃晃要倒不倒那樣,
我以為沒事就催了點油門繼續走,
這時聽到後面哐噹一聲騎腳踏車的倒了,
我把車停在原地,
之後警察來畫現場事故圖,
我的煞車距離要怎麼算呢?
Ans:煞車沒辦法算:沒痕跡怎麼算~你說了算?
分析結果之一:肇事後,未先標繪車輛位置,移動車輛
2.
如果右前方幾米慢車道機車騎士自己'犁田'後倒向快車道,
^^^^ ^^^^^^^^^^
畫家?到底多少? [涉嫌]駕駛失控(?) 看筆錄怎麼說~掛了就....
事發前雖然兩車車速等速前進,
我開著汽車根本閃避不及就撞上去了,
^^^^^^^^
有可能: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依據道安規則94條3項) 也有可能沒有~看狀況
煞車時沒有踩到底而讓車子向前多移動了幾公尺後停在路中間,
^^^^^^^^^^^^^^^^^^^^^^^^
肇事後,未先標繪車輛位置,移動車輛
讓機車騎士受了輕/重/終身殘廢/死亡不等的結果,
^^^^^^^^^^^^^^ ^^^^
A2 A1
警察來畫肇事現場圖,
我該怎麼講緊急之中煞車沒有踩到底這種狀況?
煞車距離要怎麼算?
這樣的肇事鑑定後送法院,
我會得到怎樣的處罰?
Ans:照實講就好 還能怎麼講??@@" 而煞車依然沒辦法算阿~
通常看到筆錄上寫的都是"....我看見後馬上踩煞車,但還是來不及...."
沒看過"....我看見後馬上煞車,但是沒完全踩到底,所以...."之類的
至於法院會怎麼判就不知道了~去跟法官講 XD
3.
和第2種的情況有些不同,
如果右前方慢車道的騎士在我前面十米自己'犁田'後倒向快車道,
^^^^^^^^
未注意車前狀況:都在前面看到了....很難講說猝不及防吧~
事發前兩車車速為等速前進,
但是我雖然有些反應時間卻還是輕微擦撞,
在輕微擦撞到那台自己'犁田'的機車後,
我慢慢的把車停在路邊,
^^^^^^^^^^^^^^^^^^
一樣....不管你是快快停、慢慢停....都是移動了....幹麻要停到路邊咧....=.=
碰到了就停下來了阿~~
警察來量肇事現場圖,
我該怎麼講擦撞後慢慢把車停到路邊這樣的情況?
煞車距離要怎麼算?
之後送了法院又會有怎樣的判決?
Ans:還是照實講阿....現場圖一律會註記:某車肇事後移離現場
這種沒辦法定位~定了也沒意義
沒有煞車痕都沒辦法算啦~要依據什麼來算?
警察都是事後到場的~哪知道從什麼地方開始算....
=====
都沒提到撞擊的位置&車速
所以也不知道是什麼狀況下造成碰撞~
總之看到狀況就減速
碰到就停下來
事故處理5步驟「放、撥、劃、移、等」
「放」警告標誌 (沒三角標誌就找顯眼的東西嚕~)
「撥」110報警,有人受傷可撥119 (其實告知110 也會通知~)
「標繪」車輛位置 (車輪或4角 方向&把手)
將車輛「移」到不妨礙交通處所
「等」警察來
不過這很難做到的啦.....=.=
至於道安94條~
頗為人詬病的霸王條款
但是沒辦法~法規就這樣規定....
以上是個人淺見,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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