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對不起~~~

看板CPU_TS711作者 (hh)時間22年前 (2003/10/30 22: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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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spuppy (殺破狼)》之銘言: : 我覺得我都強迫別人接受我的觀念 : 這樣很不應該 :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 : ※ 引述《ukali (hh)》之銘言: : : 怎樣? : : 看不懂 你並沒有強迫讓別人接受阿 也許你很激動 但是不認同你的,還是不認同阿 只是不想跟你辯而已 當別人不說話時,並不代表他同意你的看法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9.166.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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