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新修正監察院組織法

看板CPU_PA751作者 (血染八月)時間15年前 (2010/05/20 10: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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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條 監察院院長綜理院務,並監督所屬機關;監察院院長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院長代理其職 務。 監察院院長出缺時,由副院長代理;其代理期間至總統提名繼任院長經立法院 同意,總統任命之日為止。 監察院院長、副院長同時出缺時,由總統就監察委員中指定一人代理院長;其代理期間至 總統提名繼任院長、副院長經立法院同意,總統任命之日為止。 監察院院長、副院長及監察委員出缺時,其繼任人之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 諸葛亮:「魯肅,近來可好?」 魯肅:「安然無恙。」 諸葛亮:「魯夫人呢?」 魯肅:「他應該在偉大的航道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2.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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