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交通系刑訴期末考題
(1)試申論現行法之告訴制度
(2)試申論公訴不可分原則(267條)
(3)甲乙丙共同侵入丁宅傷害戊,戊向偵查機關提起告訴,
1.戊所提出之告訴效力為何?
2.戊對甲撤回告訴,其效力為何?
交通系的同學說,可看法條。
也許很多人都知道了但還是po上來給大家做參考
期末考辛苦了大家加油
如果題目有錯誤出入也請推文告之修正(叩首)
考完就準備放假囉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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