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 警察特考大幅放寬應考資格
from: http://wwwc.moex.gov.tw/ct.asp?xItem=10865&ctNode=928
警察特考大幅放寬應考資格,提供有志警察工作者新選擇
【2006/2/16更新】
考試院院會本(16)日審議通過考選部提出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
人員考試規則第六條、第九條及附表一應考資格表、附表二應試科目
表修正草案,大幅放寬本項考試應考資格。此項新規定預計將吸引更
多有志警察工作之優秀人才,進入警政體系。
考選部長林嘉誠表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原規定警察教
育體系畢業之警大或警專畢業者可報考各類別,至於其他非警察教育
體系畢業者,僅開放少數系科畢業者始能應考。經該部考量為使警察
特考應考資格規定更為衡平,並積極擴大取才來源以提昇警力素質,
爰將本項考試應考資格予以大幅放寬,爾後若具大專以上畢業學歷不
限科系,均可報考,此舉將可為警察人力注入更多新血,有效提昇警
力素質。
林嘉誠同時表示,為因應近年來刑事科技發展日新月異,各項鑑識
專業領域均有極為驚人之發展,鑑定方法與技術也不斷推陳出新,歹
徒犯罪類型與手法亦更加多元複雜,在鑑識專業領域分工益趨細密下
,方能掌握犯罪趨勢之演變與鑑識科技之發展,是以此次警察特考亦
增列二等考試刑事警察人員類別及影像處理等六組,以延攬進用新興
科技領域之專業人才,擔任刑事鑑識工作。
考選部表示,本項考試規則及應考資格表等修正案經考試院於今日修
正通過,將於考試院完成發布程序後,立即登載於該部網站
(http://www.moex.gov.tw),以供查詢。考選部同時表示,今年
警察特考將於7月初舉辦,並將適用新修正之考試規則,屆時歡迎
有志從事警察工作之優秀青年踴躍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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