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大夥看看吧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6/2809993.shtml
以上新聞各位可以思考看看
不過我覺得高雄市有硬起來
之前也在議員的協調下釐清救狗抓貓捕蜂案件的權責單位
就消防局的立場只是協助提供器材或裝備
有些民眾總是用為民服務的大帽子扣我們
今天萬一我因為這樣出勤導致救災上救護上人力捉襟見妯
因此造成人命或是財產上的損失
試想受害者可以因此申請國賠嗎
今天高雄勤指的主任有用心也夠硬....希望不會被民代撻伐
也希望有在看板子的非消防相關人員可以釐清消防人員究竟該做的是什麼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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