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題

看板CPULAW作者 (ㄓ蛙)時間19年前 (2007/03/13 22:2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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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唄,我覺得大家都說得很有道理,或許是每個人切入的角度不同吧,都覺得對方的 不是,這裡才會這麼的"戰況激烈"(笑~)。 我來說說小胖X的部份吧,我覺得其實你這時候跳出來用的理由多少有那麼一點牽強,我 也嘗試的跟你說了,今天這個球衣的問題,我覺得你從頭到尾都只針對一個人的行為做 批評,可是你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部份,這件服裝不是代表哪一個人而已,他背後代表的 是整個法律系的名聲,今天你個人的要怎麼開玩笑,或是要做什麼事情,我都沒有意見, 可是當你代表了全系出去比賽的時候,我覺得就變成了全系的事情,所以今天你在反駁 說這件球衣上的繡字時,你通通只說當時該練球的時候,有人沒來練球,我覺得這都不是 重點,那個人的個人行為其實與整件事情根本就沒有關係,今天你的批評只是因為他第一 個跳出來表達對球衣繡字的不滿,其實你忘記了系上其他人的感受,把整個焦點回歸到球 衣上來的話,我覺得全系的人都有資格做意見的表述,畢竟這件事情已經不單單只是這次 參加大法盃的比賽人員的問題,而是每個人以後出去得面對其他全國各大法律系觀感的問 題,所以我比較希望你就事論事,不要把矛頭都針對一個人,應該是綜觀"條大"兩個字的 社會涵義,再去對這件事做評價。 至於哲西嘛,我想有時候你還是太過衝動了,不過我應該也沒資格說你才對,我們共勉之 這件事情,我不知道會怎麼的落幕,只是在責備之前,其實大家都當過系學會,大家都知 到箇中辛苦,沒有一個人在接系學會的時候,就知道系學會該做什麼,所以這件事情我覺 得學弟們一開始就沒有跟我們討論,其實也不需要如此苛責,畢竟大家都在學習,都在成 長,不經一事,不長一智,不是嗎?多些溝通,會讓意見更容易交流。 至於741系學會嘛,我覺得這兩個字真的挺不雅的,先撇開幽默的事情不談,畢竟每個人 的觀點不盡相同,也因此在做些決定的時候,我覺得還是多聽看看別人的意見,畢竟民主 社會大多會採取多數決的方式,我想在一開始如果有經過充分的討論,事情應該也不會演 變到今天這種狀況吧,不過事情也並非無轉圜的餘地,我還是希望你們能夠慎重的考慮看 看能不能換個字,雖然我已經知道你們今天的決定了,但是我問過外校大學法律系的朋友 的意見,他也跟我持相同的看法,認為這個字比較不妥,我想如果能夠用各年級系代去調 查看看系上整體的意見,我覺得這樣做會更好,這樣也會讓人覺得741的系學會,並不是 只會專斷而自行己事的系學會,當然最後的結果不論如何,我還是會支持大多數人所支持 的意見,畢竟民主社會的真諦就是少數服從多數嘛v( ̄︶ ̄)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2.194

03/14 00:09, , 1F
不得不推...我也有錯啦...傳達不好...
03/14 00:0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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