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751學弟妹們的一點建議(續二)

看板CPULAW作者 (正港查埔子)時間17年前 (2006/08/27 02:28),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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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有關團體生活的建議 由於警大是強迫住校 同學們都擠在同一間寢室裡頭 在六個人(或四個人)住一間的環境下朝夕相處 多半會產生摩擦 當發生摩擦時,如何調適便顯得十分重要 在學校時的相處中,寢室室友的相處間 常常會在產生摩擦時,有強凌弱、多凌少的情形 實際上並非有欺侮的情形發生 只是在觀念上會有多數不尊重少數的情形,並常常會被視為理所當然 譬如說當室友有四個人想聽音樂,二個人不想聽音樂時 往往音樂就還是被放出來了,其他二個人便得忍受音樂的聲音 而這其實不是警大的特有現象 在一般大學的宿舍裡頭也會有如此的景象 只是當你們從高中升上大學,並未曾有過住校的團體生活 大家多半待在家裡,而家人多半會尊重你有個人的隱私 但在團體生活中,這點隱私便相對被打了折扣 室友間必得互相容讓,彼此幫忙 有句話說,「在外靠朋友」 出門在外,大家多半需要朋友的協助 更何況警大畢業生多半是投入「警察」的職場 離開學校之後,大家早晚還是會碰頭的 實在沒必要結惡緣 所以在團體生活中,必得保持互相尊重的心 互信互愛,互相扶持,大家才會過得愉快 否則在警大的軍事化管理上,回到寢室又不愉快 應該很容易得憂鬱症才是 所以有關團體生活,我的建議是「合群」與「互相尊重」 這看起來雖然很八股,但事實上我也不曉得有啥更好的建議了 記得我們當初國中課本裡頭有篇「雅量」說的正是如此的觀念 只是不知道現在九年一貫課程有沒有把它給拿掉就是了 最後則是其他的部分 如同前幾篇有位學長說的一般 念警大法律系也能讓自己變得很優秀 只是重點在於你自己願不願意變得很優秀而已 譬如說,六一一有位學長因為通過法制特考,現在已轉任經濟部訴願委員會的科員 六二一及六三一各有一位學姊、長在台北大學法研所就讀 六二一(還是六三一)有位學長已經通過律師高考 六四一有位學長在高雄地檢署當檢事官 六五一有一位學長在德國進修,一位在英國進修 六九一有一位已經轉到台大法律系去就讀 重點在於你自己 你想成為什麼樣的人,你就得怎麼樣做 我想這是最重要的 只要認真努力,合理的目標應當都能夠達成 無論是要考律師、司法官也好,念外校的研究所也好,轉換跑道也好 這些目標的重點在於你本身,只要你願意認真努力學習 條條大路通羅馬,儘管是警大,也沒辦法限制你的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60.70

08/27 07:51, , 1F
好文不能不推
08/27 07:51, 1F
※ 編輯: verwaltung 來自: 59.112.160.70 (08/27 09:14)

09/07 02:08, , 2F
雖然我不是警大的,但我覺得你說得真的很好!!
09/07 02:08, 2F

09/07 02:09, , 3F
對了!!"雅量"現在大多版本還是有錄用^^
09/07 02:09, 3F

09/07 02:10, , 4F
之前在補習班打工教國中小的小朋友^^"
09/07 02:10,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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