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心中一直覺的聯盟才是元兇....

看板CPBL作者 (切膚之愛)時間19年前 (2005/07/30 19:56),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4/39 (看更多)
※ 引述《Chucky9527 (隨緣)》之銘言: : ※ 引述《audition (切膚之愛)》之銘言: : : 如果每個球員當像林英潔、彭政閔一樣是隊中台柱, : : 年收入數百外, : : 他們當然會愛惜羽毛。 : : 今天的問題是聯盟的制度讓大多數的球員再怎麼努力, : : 頂多就是拿比上班族多一點的薪水, : 比上班族多一點??請問一下高中、大學一畢業就有 : 三、四萬的收入,努力一點還有簽約金上百萬 : 過了一、二年就加薪,這種工作你跟我講那邊找?? 看來你不但不懂職棒,也不懂社會 統聯客運只要高中畢業有大客車駕照就可以去考。 很操,但一個月八萬,這個薪水已經接近許多一軍菜鳥球員的薪水了。 妳如果願意去當黑手,尤其是修車業,一個月五、六萬也跑不掉。 這個薪水, 也不會比職棒的板凳球員少太多。 而且這些工作還不會因為你超過四十歲體力下滑就準備滾蛋。 還有,你說的簽約金並不是每個人都有。 有的球隊(懶得說哪一隊了)還要「打出成績」才會「加發」。 還有,你說的過一兩年「加薪」?我沒看錯吧。 以目前中職經營的型態, 他們要的是「即戰力」。 那種一進來拿三、四萬的,多半只是跑龍套的二線球員。 通常混個兩三年不是轉去當職員、就是當訓練員,甚至「戰力外」 這種球員你還想給他「加薪」? 那種一開始三、四萬後來爬上球隊主力的, 橫豎看來只有曾華偉跟王勁力而已。 為什麼如此? 因為球團不願意養明日之星啊! 真正好的制度, 要有一個健全的養成環境, 讓球員看得到未來,看得到「錢」途。 有本事的,追求千萬年薪; 沒本事的,上了一軍至少可以安分守己。 這種基本經營方式你都還搞不懂喔? : : 何況,這份工作還有年齡極限,不能做一輩子。 : 就是不能做一輩子,所以你才不能去碰賭 : 毀了這個環境 如果環境不好, 不能做一輩子、又沒有永續經營的環境, 才要狠撈一筆走人。 如果你預估只能打五年就要被「戰力外」,而且每個月薪水八萬。 今天有機會當白手套一場比賽分紅五十萬, 你要不要? 抱歉,我一定要! 不要怪我,誰叫你要弄這種爛制度? : : 對這些球員來說, : : 打假球就跟簽必中的六合彩或樂透一樣, : : 如果你有機會簽這種注,你簽不簽? : 你這種比喻只會讓人笑掉大牙 : 二種完全不同的你要怎麼比?? 你才讓人笑掉大牙吧? 打放水假球就是讓賭盤變得不公平, 所以, 事先就知道輸贏的比賽不就跟掌握必開明牌的賭博一樣? : : 聯盟沒辦法建立制度給予一軍球員保障薪資、 : : 不能提供複數年合約讓球員為了「錢」認真提昇技術、拼命打球 : : 還維持著那種經營第二級產業的「壓低成本、努力剝削」的小本經營心態, : : 就不要怪球員用打假球來「回報」聯盟。 : : 看著吧, : : 聯盟心態不改, : : 還會有第三次打假球的。 : 老實講,「打假球」三個字 : 就目前檢調的調查來看 : 還沒有出現像時報那種一場超過五個人打假球的比賽 你不要拿時報的例子來比, 因為這只是五時步跟一百步的問題 剩下的是錢拿多拿少跟參與的人多人少的問題。 : : 同樣都發生了假球事件, : : 你就不能說有改進。 : 同理如上,所以我也搞不清楚 : 是組頭簽賭,這跟打假球有關嗎 : 球迷的水準跟整天在罵的媒體的水準相去不遠啊 看來你真的搞不清楚 今天的問題是組頭接受簽賭 (不是組頭簽賭,是組頭接受賭徒簽賭,你是不是連怎麼賭都不會?) 不但接受簽賭, 還會在得知賭盤明顯一面倒向某一方時, 藉由遙控球員使賭局翻盤以獲取作弊的大量利益。 重點不是簽賭,是詐賭!!!! 是因為詐賭所以才會有打假球。 而因為聯盟制度上的疏漏, 所以造成球員鋌而走險成為詐賭共犯。 球迷如果搞不清楚這一層關係, 當然看不到聯盟該負的責任! : : 媒體亂報不能掩蓋聯盟本身體質不健全的問題。 : 現在是講簽賭事件,你也不用拿別的事當擋箭牌 理由同上, 本來就是聯盟應該負的責任, 你卻把問題擺在媒體上。 好個中職同路人。 : : 反正現在有個媒體可以當擋箭牌, : : 就讓這個聯盟繼續惡搞下去吧。 : 惡搞?? : 有沒有媒體反正聯盟都在惡搞 : 跟媒體有啥關係 你終於搞懂了, 我們就是在罵「聯盟惡搞」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4.237 ※ 編輯: audition 來自: 218.166.4.237 (07/30 20:12) ※ 編輯: audition 來自: 218.166.4.237 (07/30 20:16) ※ 編輯: audition 來自: 218.166.4.237 (07/30 20:21)
文章代碼(AID): #12wshoep (CPB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4 之 39 篇):
文章代碼(AID): #12wshoep (CPB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