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R2 21: 爭論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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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7→)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ason90275 (陳小明)時間16年前 (2008/09/04 11: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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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沒有學過神學、哲學、邏輯學等等的課程. 所以並不懂前面板大所說的複雜理論. 所以我只想表達一般觀眾的的思考. 魯魯修和若本在爭辯的 對自己溫柔/對他人溫柔. 令我十分難理解 我將他解讀為. 以自己為本位去對別人好 / 以他人為本位去對別人好. 所以就我看來. 若本所做的 就像魯魯修所說的. 只是
(還有513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zare (fifi)時間16年前 (2008/09/04 21: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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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若本所強調的溫柔. 是弱者與強者間因為[地位能力]不同. 一個弱一個強. 所以以自己(強者)為本位出發 以自己為主. *** 強加於人的善意=惡意 ***. 但是娜娜莉所期望的不是這樣. 他希望大家站在為他人著想的地位上. 不管強者弱者都是[平等地位]. 人都可以對他人溫柔 而不只對自己溫柔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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