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 中醫系學生修習課程規定

看板CMU_CM45作者 (...)時間11年前 (2014/02/25 18:5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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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規劃並輔導中醫學系(以下簡稱本系)學生修習課程以增進學習效果,特訂定本規定。 二、 101學年度前(含)入學者,本學系乙組(單主修)學生修業七年(含中醫實習一年);甲組( 雙主修)學生修業八年(含西醫實習及中醫實習各一年),必須修畢校方規定與學系所訂 必修課程,且成績及格者始得畢業。自102學年度起入學者,本學系甲組其修業年限為七 年;乙組修業年限為七年,必須修畢校方規定與學系所訂必修課程,且成績及格者始得畢 業。96學年度入學乙組學生起,必須另加選修10學分,且成績及格者始得畢業。 三、 依通識教育中心規定,於畢業前應修通識課程至少28學分,其科目依本校「通識教育課程 修課要點」實施辦理(通識教育中心網頁)。 四、 本學系服務學習課程,於101學年度前(含)入學者為必修0學分,服務時數須符合本校學務 處服務學習中心訂定「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要點」(學務處服務學習中心網頁)之相關規定 辦理,始符合畢業資格。 自102學年度起入學者,服務學習課程於一年級上、下學期各必修1學分(認列18小時之服 務學習課程)以及志工基礎訓練12小時、志願服務18小時,共計需完成48小時之服務學習 教育,始符合畢業資格。 五、 本學系101學年度前(含)入學者,除一年級之外國語文必須修習英文外,有關英文鑑定依 本校「英文鑑定實施規定」辦理。自102學年度起入學者,除一年級之外國語文必須修習 英文及英語聽講課程外,有關英文鑑定依本校「英文鑑定實施規定」辦理。 六、 不論任何科目若正課另含有實驗(習),除同步修習或學系規定外,正課若未修習則實驗 (習)課不可先修習,否則不予承認其學分。 七、 有先後修課次序之基礎及專業科目不得顛倒修習。 八、 因系訂必修科目不及格需重修且衝堂,須至他系修習同科目者,需檢附歷年成績單提請本 系系主任及他系課程負責老師同意後,該科目才可充抵必修科目,否則不予承認。 九、 96學年度入學乙組學生畢業學分所含之選修10學分,其中胚胎學1學分、神經解剖學1學分 為必選修。97學年度入學乙組學生畢業學分所含之選修10學分需修習中醫或西醫專業科目 ,其中胚胎學(1學分)、神經解剖學(1學分)為必選修。98-99學年度入學乙組學生畢業學 分所含之選修10學分,含胚胎學(1學分)、神經解剖學(1學分)為必選修,其他選修科目範 圍如附表一。100-101學年度入學乙組學生畢業學分所含之選修10學分科目範圍如附表二 。自102學年度入學乙組學生起畢業學分所含之選修10學分科目範圍如附表三。 十、 甲組(雙主修)學生必須修畢一至四年級校方規定(含通識教育等相關領域)與學系所訂之必 修科目且及格,方能修習第五年之西醫臨床醫學課程;乙組(單主修)學生必須修畢一至五 年級校方規定(含通識教育等相關領域)與學系所訂之必修科目及選修10學分且及格,方能 修習第六年之西醫見習課程。 十一、 甲組(雙主修)學生五、六年級不及格科目在六學分(含)以下者,經課程負責老師、總負 責老師及系主任同意後,得在暑假期間重修。不及格科目在六學分以上者,必須於下學年 重修。 十二、 101學年度前(含)入學者,本學系甲組學生必須修畢五、六年級之所有課程並考試及格後 ,方能修習七年級課程。第七年級全學年須修畢48學分(除內、外、婦產、兒科必修外, 其他學科任選16學分),始進入第八年中醫實習。自102學年度起入學者,必須修畢中醫學 系五、六年級之所有課程並考試及格後,方能進入第七年中醫實習。乙組學生修畢六年級 西醫見習課程,始進入第七年中醫實習。 十三、 甲組(雙主修)學生五、六年級臨床醫學之教學課程至附設醫院以分小組輪調方式上課,從 實作中學習。 十四、 本規定未列事宜,悉依本校學則、選課須知及有關規章之規定辦理。 十五、 本規定經系課程委員會訂定審議,經院課程委員會通過,送中醫學院院長核備後公布實施 (自92學年度入學生起開始實施),修正時亦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5.6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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