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國考部] 102年第二次 醫師中醫師考試分試

看板CMU_CM42作者 (沒感覺)時間11年前 (2013/03/28 23: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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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MU_CM45 看板 #1HL1sJYk ] 作者: akuan413 (...) 看板: CMU_CM45 標題: [國考部] 102年第二次 醫師中醫師考試分試 時間: Thu Mar 28 18:38:09 2013 報名時間:102年4月16日起至4月25日下午5時止 考試時間:七月27日至29日 考試地點: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6考區 考試院院會於今(21)日通過102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中醫師考試 分試考試、中醫師、營養師、心理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特種考試聽力師、牙體 技術人員考試、10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法醫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 技術師考試請辦案。 考選部表示,本考試除特種考試牙體技術人員考試及高等考試牙體技術師考試採筆試及實 地考試,定於102年7月28日至30日僅在臺北考區舉行外;其餘考試類科均採筆試,定於同 年月27日至29日分別在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6考區同時舉行,請應考人 擇一考區報名。為使各醫事院校應屆畢業生有應試機會,本次考試將依例受理由學校集體 報名,請應屆畢業生務必洽原就讀學校辦理。報考醫師或中醫師考試分試考試第一試之醫 學系、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或中醫學系、學士後中醫學系、醫學系選中醫學系雙主修 之在學學生,因學期課程因素未能於報名時檢附已修畢醫學系基礎學科或中醫學系中醫基 礎醫學學科證明文件者,亦由學校統一辦理集體報名。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自本次考試起,已將臨床技能測驗(OSCE)納入醫師考試分試考 試第二試應考資格,凡國內醫學系學生於101年8月1日以後畢業者,或國外醫學系畢業經 行政院衛生署選配分發而於102年1月1日以後始完成臨床實作訓練者,均需通過行政院衛 生署認可教學醫院所辦理之臨床技能測驗合格。另配合內政部「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 置及進用計畫」需增加社工人力,專技高考社會工作師考試於102年辦理2次,本次係第二 次舉辦。又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聽力師、牙體技術人員考試規則規定,本次考 試係最後一次舉辦,有意報考者請把握應試機會。 考選部董部長並表示,為因應電子化政府之來臨,運用資訊科技,本考試仍賡續實施網路 報名單軌作業方式辦理。相關報名事項,將於102年4月3日公告,並預定自102年4月16日 起至4月25日下午5時止受理報名,有意報考者可透過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網址: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後,登錄報名資料及列印報名表件,並將報名表 件、應考資格文件及繳款證明等資料於102年4月26日前以掛號郵寄考選部。 考選部提醒應考人,為增進試卷評閱效能,本次中醫師分試第一試、中醫師、營養師、心 理師、社會工作師及法醫師考試之申論式試卷將實施線上閱卷作業,相關程序均依考試院 101年3月19日修正發布之試場規則、監場規則及同年4月16日修正發布之閱卷規則規定辦 理。採行線上閱卷之科目,因須掃描應考人作答內容後再由閱卷委員於電腦上進行評閱, 應考人應依規定於試卷題號框記欄內劃記及書寫題號,並於作答區內作答,超出作答區則 不予評閱計分;另為期試卷作答內容清晰,以利掃描後評閱,應考人宜使用較粗( 0.5mm-0.7mm)的黑色或藍色之原子筆或鋼筆作答,不得使用螢光筆或鉛筆。相關規範將 載明於應考須知,請應考人注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10.159.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vinsonlin (1.165.167.35), 時間: 03/28/2013 23:10:02
文章代碼(AID): #1HL5rCAA (CMU_CM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