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長榮大學學校願景口號徵選活動
一、活動緣起與目的:
為有效落實辦校願景,群策群力,激勵全校師生共同築夢,落實願景而舉辦口號
徵選活動。
二、主辦單位:校長室
承辦單位:研究發展處、學生事務處
協辦單位:管理學院、人文社會學院、健康科學學院、資訊暨工程學院、
基督教研修學院
三、參加對象:全校教職員生及校友
四、活動辦法:
請依據附件內容,以八個字呈現本校發展願景,並簡述創作意涵。作品請以正楷
字體填寫於 報名表內之指定欄位(附件檔案及報名表可至研究發展處網站下載)
五、評選方式:
由校長室成立評選小組,擇最優作品十件,公告全校師生票選。
六、獎勵方式:
1.經評選小組評選入圍者,頒發入圍獎狀一紙。
2.得票數最高者乙名,頒發獎金十萬元及特優獎狀一紙;優等獎四名頒贈獎品鼓
勵。(若得票數相同時得均分獎金)
七、投稿方式:
作品密封後,依規定親送至以下單位,校友請以掛號郵寄至就業輔導室
(71101台南縣歸仁鄉長榮路一段396號)。
本校師生及學術單位職員:所屬之系辦所辦公室
本校行政單位職員:研發長室
學生社團: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校友 :就業輔導室(歡迎校友至就輔室網頁更新校友資料)
八、活動時間:
徵選時間:97年3月24日至97年4月8日下午5點。
(親送者以簽收日期為憑,通訊投稿者以郵戳為憑)
票選時間:97年4月21日至97年4月23日。
得獎名單公佈時間:96年4月24日。
九、注意事項:
1、得獎者獎金,依所得稅扣繳規定辦理。
2、主辦單位得保留修改活動辦法之權利。
3、參賽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
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獎金,法律責任由被檢舉者自負。
4、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選會議
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
5、著作權相關事項:
A、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除發給獎金,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 ,
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 位之要求做適當修正,無法配合者各主辦單位得取消
其獲獎資格,作者不得異議。
B、主辦單位對得獎者作品之所有資料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圖片擷
載、重製、公開展示;播放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 廣工
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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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發現的,有錢拿又可以幫助學校,大家都來動腦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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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5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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