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請還沒上無名觀看文章的系隊
通 知
體育室修訂室外場地借用辦法如下:
一、室外運動場地已排定之體育正課、校隊訓練或本校排定
之比賽於活動期間停止使用。(可至體育室網頁下的行事曆或
各場館開放時間表,查看各場地借用情形)。
二、各系籃、系排、系壘欲使用各場地時,應於一週前
置體育室辦理場地借用手續,經核可後方可使用(運動場地
借用單請至體育室網頁下載,籃球場、排球場的球柱有場地
編號記得填寫)。
三、各系籃、系排、系壘每週限申請一次,每次時間兩小時
為原則。
四、舊籃球場預留兩面給非系籃的同學使用,排球場預留一面
給非系排的同學使用;不需事先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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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以上訊息,令本人深感困惑
原先各系籃間早已有默契,場地的佔場規範等等
但現在體育室無預警的冒出這條規範
豈不是增添麻煩嗎?
第一條所述本人相信各系籃或系隊不會強行佔場
而第二、三條所述,本人與敝系會系隊已達共識
認為此舉頗為不合理,每週僅限一次,一次以兩小時為限
試問哪個系隊一週僅練一次球一次兩小時呢?
在此本人代表敝社向各男女籃系隊詢問大夥的意見
共同維持原先各隊間的默契與佔場規範
不需要到體育室做申請場地這到麻煩事
請各男女籃負責人做回應並請註明系別(全名)-回應在無名
在做過統計後,會另行公佈或是大夥在開學後的領隊會議
再共同研討,在此本人及敝社感謝各位的支持與鼓勵
最後祝大家期末考順利&新年快樂!
BY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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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社無名:http://www.wretch.cc/blog/changjungba
請大家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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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20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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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03:42,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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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9:54,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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