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分手後嘿咻挨告 無罪

看板CHU-BASEBALL作者 (TOEIC COME ON!!)時間16年前 (2010/03/04 16:47), 編輯推噓2(201)
留言3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336684/IssueID/20100304 【鄧玉瑩╱台中報導】男子陳宏偉與前女友出遊,在友人家過夜,當夜兩人發生兩次性關 係,次日清早陳男還要第三次,疲倦、睡夢中的女子說「不要」但未反抗,陳男以為她只 是嫌他吵,仍強行與她做愛。事後,女子事後控告他性侵。台中地方法院審理認為,女子 指遭性侵的說法前後不一,又沒有遭性侵跡象,判陳男無罪。 女說法不一 判無罪 男子陳宏偉(二十四歲)去年四月十五日,與前女友到中縣大里市找朋友喝酒聊天,凌晨 住朋友家。女子指出,凌晨約一、二時許,兩人發生性關係 ,事後一起沐浴後再做一次 。到了早上九點,陳還要第三次,她有說「不要」,但未反抗,陳即強壓她身上對她性交 ,她才通知男友被性侵。 法官審理認為,女子對案發過程說法不一,且與男友的說法不同;警員證稱,當天循址找 到女子,是她親自開門,看起來沒有異狀,顯然行動未被控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6.123.103

03/04 18:36, , 1F
第三次做的不夠好吧 虧你還是"大頭"
03/04 18:36, 1F

03/04 18:53, , 2F
樓上是誰
03/04 18:53, 2F

03/04 22:50, , 3F
小銘太讚了....我笑翻了哈哈哈哈..大頭有那麼猛嗎XD
03/04 22:50, 3F
文章代碼(AID): #1BZtEZuu (CHU-BASEB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