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

看板CHNA-SW作者 (努力不懈怠)時間17年前 (2009/01/04 04:1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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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修法,扶助單親爸爸與隔代教養家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下周將審查 「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提出各種版本修法, 將特殊境遇有生活困難的男性單親家庭與隔代教養家庭,一併納入扶助。 國民黨立委潘維剛、林鴻池、黃義交、郭素春、民進黨立委賴清德等人都分別提出 「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黃義交提案把「特殊境遇婦女 家庭扶助條例」的名稱,刪除「婦女」二字,修正為「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並將有特殊境遇、生活困難的男性單親家庭、隔代教養家庭與配偶屬身心障礙人士的家庭 ,一併納入扶助對象。 黃義交提案說明指出,現行法令將保護對象限於婦女,但他認為,特殊境遇的家庭, 不論男性或女性都有必要給予扶助,另外「隔代教養」現象日趨常見,逾高齡的祖父母 獨自扶養孫子女時,比一般單親家庭更艱困,應給予必要的緊急照顧。林鴻池等人也提案 修法,把低收入且需獨自撫養未成年子女,或有受暴情形的男性,納入該法保障。 另外,現行法令對於特殊婦女的年齡限定為「65歲以下」,不過,潘維剛認為, 現在弱勢家庭隔代教養情形嚴重,年逾古稀的婦女一肩挑全家生活重擔,時有所聞, 限制補助對象的年齡並不合理,她提案刪除年齡上限。賴清德則是提案修法,放寬讓有 創業意願的受暴婦女,取得創業資金來源。他在提案說明指出,現行法令對於受暴婦女 的貸款協助,以「依民事保護令取得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行使 ,或有具體事實證明獨自扶養子女為限」,這會讓其他有意創業但缺乏社會資源的受 暴婦女,失去自立契機。郭素春等人則提案修法,將弱勢家庭子女就讀大專院校減免 學雜費比例由現行的30%,提高為60%,並提供低利就學貸款。(2009/1/3, ref. 中央社) -- 沒有正妹 沒有宅宅 更沒有玫瑰少年 http://www.wretch.cc/blog/mmfgf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15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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