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廣東商人促成廣州和平光復 逼宮兩廣總督

看板CHING作者 (匡國軍節度使)時間12年前 (2011/10/27 20: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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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ig5.chinanews.com:89/cul/2011/10-26/3415449.shtml 中新網 2011年10月26日 11:22 來源:南方日報 http://www.chinanews.com/cr/2011/1026/3257963287.jpg
1912年5月17日,孫中山在廣州與商辦粵路公司同仁合影 (前排右一為中國著名的工程師詹天佑)。 這是一股重要的力量。在波譎雲詭的辛亥革命中, 他們沒有像孫中山、黃興等革命領導人站在最前臺, 也沒有如新軍、會黨一般,手持槍桿衝鋒在街巷的最前線, 但正是在風雨蒼黃之際,他們的態度變化,加速了清政府的垮臺。 經歷辛亥革命一役,他們作為一股獨立的政治力量漸漸登上中國的政治舞臺。 這是一個希望變革的群體。經歷清末民族危機、“新政”刺激, 以及立憲、革命運動的激蕩,他們意識到只有經歷變革,中國才能進步和發展; 但這個群體“先天不足,力量比較弱小”,決定著他們與舊體制“剪不斷理還亂”。 因此,歷史的複雜性在他們身上有了充分注腳。 在疾風驟雨的1911年,商人階層的群像,大抵如此。 翻開一篇篇電文,隱於幕後的商賈們活靈活現起來,歷史重新“發聲”。 但從1911年到1918年,從數千篇電函一路翻閱下來,我們發現, 資本與革命、商人們對待革命黨人的態度可謂峰迴路轉——最初是疑慮、抵拒, 革命高潮時期才轉而支援,但後來逐漸失望,終於在政治上站到對立面。   關鍵時刻紳商“逼宮”兩廣總督 1911年10月10日,武昌首義後,辛亥革命旋即席捲全國。 與武昌首義發生流血相比,嶺南重鎮廣州得以和平光復,粵商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武昌起義打響了革命的第一槍,隨後各省紛紛響應,社會秩序開始激烈動蕩。 具體到廣東,早在革命前夜,商人階層的態度就發生了微妙的變化。 不少商界頭面人物,開始或明或暗地支援和同情革命者。 黃花崗起義後,一貫與清政府保持密切聯繫的立憲派領袖江孔殷, 甚至出面收殮黃花崗起義烈士遺體。 武昌起義後,廣州城內發生的一件事,加速了商人們滑向革命黨人陣營的進程。 10月25日,革命黨人炸死清廷新任的廣州將軍鳳山,鳳山的死產生了巨大的震動, 廣東紳商階層觸動很大。據史料披露,粵商自治會、九善堂等商人團體 開始在廣州城內大造輿論,他們發動市民,通過集會、和平示威等辦法施加壓力。 再加上全國的形勢變化,以及革命黨人的軍事壓力,清王朝的官員明白 人心已易、大勢已去。 紳商們的“逼宮”,再加上當時全國和廣東的局勢日益緊張, 讓原本強硬的兩廣總督張鳴岐的態度也發生重大轉變,他被迫作出了同意“和平獨立” 的決定。11月9日,廣州宣佈光復,成立由革命黨人胡漢民為首的軍政府。 就這樣,廣州實現了和平易幟,這在當時的中國殊為罕見,粵商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軍政府公債貶值讓商人損失慘重 廣州光復後,正是廣東商人對革命黨人的政治信任,支撐了廣東軍政府的初創時期。 可惜,好景不長,革命狂歡的氣氛還沒有消退,商界就感覺革命達不到他們的期望。 商人們更看重的是新政府能迅速結束動亂,恢復治安,為社會創造安定的生活環境, 商人才更加有利可圖。然而,革命後,社會治安更加惡劣。革命黨人奪得廣東政權 所依賴的民軍,表面上是會黨、綠林,實際多由從四鄉八鎮湧來的赤貧農民和土匪組成。 軍政府無法保證他們的軍餉,又無力安置他們,導致民軍四齣搶劫, 經常與所駐地商人發生衝突,成為廣州城一大禍患。 而在經濟方面,則更為致命。商人趨利,他們期望能從革命黨人許諾的 高年利率公債中獲利,但是政府所發行的公債,往往到期而無法兌現。 大量發行的紙幣,因缺乏足夠的準備金,因此一再貶值,商人損失嚴重。 當時的報紙刊登了很多商人們對社會現實不滿的言論, 軍政府竟在兩天內封了《廣州總商會報》等3份報紙並拘捕報館主筆及負責人, 這在清朝都是未曾有過的。廣東商人發現革命後反而今不如昔, 痛苦地抱怨“我商民處此時代真有岌岌不可終日之勢”。 失望加擔心,使廣東商人比清朝時更積極尋求“自保”。 廣東獨立後廣州商人組織的粵商維持公安會,就是這種形勢下的產物。 該會負責人在談及組織緣起時,指革命後“秩序麻紊”,“金融恐慌,商業凋零”。 1912年4月孫中山回粵時,粵商維持公安會在公開場合很不客氣地質問孫中山: “我共和民國廣東而有此現象,此豈先生所忍見耶? 此豈先生堅抱民生主義之初衷所能料到耶?”   張謇辭任臨時政府實業部長 商人與革命的複雜關係,在“狀元實業家”張謇身上表現得尤為明顯。 據電函顯示,1912年2月6日,就在民國成立僅僅1個多月, 張謇給孫中山和黃興寫了一篇近千字的電報。電函開門見山,沒有半句寒暄套話, 直陳臨時政府政出多門給鹽商帶來的流弊。 鹽商是特許商人,繳納了規定的稅收,可在一定地區專賣,其他商人不得販賣。 辛亥革命時期,鹽商也把稅收交給革命政府,是因為相信張謇。 但在軍政府時期,各地軍政當局為增加財政來源,不顧原來的法律政令, 允許鹽商以外的其他商人參與食鹽販賣,這就使原先領有牌照鹽商的存鹽銷售困難。 “謂前此軍事初起,各商存在食岸之鹽,本利全拋,已無可說。 今時局漸定,立鹽政總局,商等意事權從此統一,政令不致紛歧。” 張謇甚至語氣毫不客氣: “商人迫於大義,勉力承認籌繳課釐,原為信任總理有權,可以統一各省。 今又政令歧出,使商等無所適從,所認課釐如何敢繳。請明示辦法等語。” 值得注意的是,這篇電函發出後的第二天,張謇就請辭臨時政府實業部長。 當時的背景是,臨時政府成立後,財源一直捉襟見肘。孫中山希望張謇出任財政總長, 但張謇知道最大的困難在於財政,只答應出任實業總長。 1912年初,為了籌款,孫中山不得不與日本簽訂《中日合辦漢冶萍草約》, 此條約雖然因輿論強烈反對而沒有通過,但直接促成了張謇的離任。 孫中山認為,“合辦”是在當時具體環境下靈活應變的權宜之計,是必要的讓步和妥協。 而張謇認為,“合辦”影響“政府利益”而竭力反對。 在電函中,張謇致電孫中山: “惟謇身任實業部長,事前不能參預,事後不能補救;實屬尸位溺職,大負委任。 ……謹自動辭職。” 張謇與孫中山分道揚鑣,有學者事後解讀,除了兩人政見分歧,性格也是因素之一。 在張謇日記裏,他曾描述了初見孫中山的感受。 他對孫中山的評價只用了寥寥四字:“不知崖畔”。“崖”即“邊際”。 在實業起家的張謇看來,做事業一定要有系統性、科學性,“做一分是一分”, 但他認為,孫中山把事情想得太過簡單和浪漫。 民國初立,百廢待興,如何重整局面,實業家與革命家的分別,也大抵如此。 -- 歷代狀元以死殉國者,宋得三人,元得三人,明得五人,本朝一人。 浩氣英名,允足為龍頭增色。乃近有某狀元者,當國家多難之秋, 命為本省宣慰使,其辭電中竟以何德可宣、何情可慰等語反唇相稽, 若此傖者,真名教之罪人,詞林之敗類矣。 ─ 朱彭壽‧安樂康平室隨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2.119 aaa8841:轉錄至看板 gallantry 10/2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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