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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lueviolin (Unaussprechbare) 看板: CH-R807-91
標題: [情報] 考選部公告--醫師國考將改採分試制度(93.10.05更新)
時間: Wed Oct 6 13:54:42 2004
http://www.moex.gov.tw/examnews/exnews_2.asp?pgn=2&cnt=931005_02&idx=2
國家考試相關訊息全文(單則版)
02.考選部新聞稿-醫師國考將改採分試制度(93.10.05更新)
考選部新聞稿(九十三年十月五日發稿)
考選部為配合國內醫學教育發展及醫師人力需求,以提昇醫療品質,正參考教育部所提之「
醫學教育改進計畫」及醫學校院與醫界人士意見,就醫師考試制度進行全面性的檢討,初步
研議醫師考試擬由目前的一階段考試改為二階段分試考試,並將配合分試制度,修正應試科
目及內容等。
考選部長林嘉誠表示,歐美等先進國家的醫師考試多採分試考試,目前研議中的分試制度,
第一試考基礎醫學(一)、(二)二科,醫學系四、五年級學生修畢基礎醫學學科者,就可
以應考;第二試則以測驗臨床醫學為主,考臨床醫學(一)、(二)、(三)、(四)等四
科,醫學系畢業且經第一試考試及格者才能應考,如此可以避免目前醫學系應屆畢業生為準
備基礎醫學科目,而無法專心於臨床實習工作上之缺點,不但可以減輕應考人負擔,且有助
於醫學教育。不過,為避免第二試應考人偏重於臨床醫學而忽略基礎醫學,將針對命題內容
研擬配套措施。林嘉誠表示,如能順利獲得各界支持並經考試院會議通過,醫師考試分試制
度最快將在96年7月開始實施。
考選部表示,為落實教考用相互配合,該部早在91年9月即就醫師考試是否採行分試、應試
科目如何配合教學調整等,徵詢各醫學校院、相關公會及職業主管機關,惟意見並不一致;
92年全國公私立醫學校院院長會議建議研究醫師恢復為二階段分試考試,經該部再徵詢各醫
學校院對分試制度的意見,惟仍有不同意見。該部為進一步瞭解各方意見,於去(92)年底
請陽明大學醫學院何橈通院長以國家考試醫師考試分試之可行性為題進行研究;今年五月行
政院衛生署召開「醫學教育改革—臨床醫學教育訓練改革會議」時,與會醫界人士再度建議
該部研究醫師考試採行分試之可行性。由於各醫學校院對於醫師考試採行二階段分試制度,
已逐漸形成共識,因此,考選部於今年八月三十日邀請行政院衛生署、教育部醫學教育委員
會、國家衛生研究院、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各大學醫學系、醫師公會全國
聯合會、醫院等產、官、學界代表開會研商,對於醫師考試改採二階段分試制度已達成共識
,並預定自96年7月開始實施。
為配合分試制度,考選部亦將檢討修正醫師考試科目,試題命擬方向以衡鑑一般醫師資格為
主,俾適度與學校教育結合。另外,將成立醫師類科常設題庫命題委員會,請各醫學校院推
薦適格、優秀人選擔任委員,指導命題,以提昇醫師考試試題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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