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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本板想變成犯罪溫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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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7→)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eepofeng (螢火蟲)時間16年前 (2009/03/19 10:3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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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其實台灣法律沒有,大概也不會去規範到這些我正在進行的理財行為. 1. 外匯保證金交易. 2. 在美國網路券商開戶買美股. 那這種狀況有違法嗎? 因為目前股版討論美股買賣和外匯版討論保證金交易可熱門了. 當然從事這種交易台灣政府大概不會閒到去管這個. 所以其實這些行為台灣官方根本沒有核可,但
(還有638個字)

推噓5(5推 0噓 2→)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iriue (好高的失業率!)時間16年前 (2009/03/18 23:3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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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版主云:. 「另外 板規規定 未經台灣法令核可商品不得銷售. 並不是不得討論」. 筆者個人的看法是這樣的:. 1.未經台灣法令核可商品不得銷售,這是法律,. 就算版規不規定,未經核可的商品就是不能賣,. 我想這點應當沒有爭議,而是共識。. 2.如果第一點是共識,就代表大家認同「未經核可,不得銷售」
(還有851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ggyuttk (天誅!!)時間16年前 (2009/03/18 23:3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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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述刪. 一、依PTT使用者規則§5、保險法§163II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19的規定,批踢踢. 實業坊使用者在使用時負有守法義務。保險法§163II 法人或個人不得為未經主. 管機關核准之保險業經營或介紹保險業務,行為人構成要件該當且具違法性之行. 為,無論其是否具有有責性皆已違反守法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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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1→)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rinity1103 (不信人間有白頭)時間16年前 (2009/03/18 15: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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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我前篇說的:買沒事,賣有事. 再補充說明一下~. 敬告板上眾境外商品業務. 不要以為客戶都像綿羊一樣溫馴. 有些客戶的專業度跟機車度是你無法想像的. 買的時候跟你裝傻說他知道這在台灣是買不到的. 虧損的時候(這裡是指商品因市場因素的自然下跌). 他就寫存證信函要你賠錢,不然就要去檢舉你. 這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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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0→)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lighter (<=幸福滿溢的某人^_^)時間16年前 (2009/03/18 11:2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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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而且說實在到境外買也不見得有稅務上的優勢. 國稅局一定還是抓的到的 最近因為前總統的案子 很多大戶都被抓到了. 只是抓不抓罷了 不用心存僥倖. 是啊 了解你的意思 但是知道這張保單 也太容易了. 自己上網就查的到 我爸在大陸開工廠 我也常跑兩岸三地. 看過這張保單 在台灣有人跟我說台灣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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