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如何讓持股符合法規?

看板CFP作者 (pcguest)時間9年前 (2016/11/18 00:29), 編輯推噓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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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朋友是國營事業的員工,而非公務員 但是公司規定員工遵守 公務員服務法 第 13 條 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投資於非屬其服務機關監督之農、工 、礦、交通或新聞出版事業,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兩合公司之有限責任 股東,或非執行業務之有限公司股東,而其所有股份總額未超過其所投資 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十者,不在此限。 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 公務員利用權力、公款或公務上之秘密消息而圖利者,依刑法第一百三十 一條處斷;其他法令有特別處罰規定者,依其規定。其離職者,亦同。 公務員違反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項之規定者,應先予撤職。 我朋友想經營一個類似Airbnb之類的仲介出租平台 所以須要成立公司,才能讓用戶線上刷卡付費 但是要如何規避持股10%的限制? 用人頭沒辦法,我朋友找不到適合可信認的人頭 信託股份也不行,因為信託帳戶會在股東登記中顯示委託人的名字, 也會將委託人資料上報給國稅局 所以請問各位有何方法規避持股10%的限制?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66.2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FP/M.1479400199.A.DF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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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只有受俸給的董事或監察人算公務員,你朋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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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是純勞工,根本沒有公務員服務法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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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用老婆或老爸的身份成立公司,然後自己在裡面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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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員不是省事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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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沒身分就沒限制...-.-另外樓上那位,國營事業考進去時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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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兼具公務人員身分,福利沒有一樣,懲罰沒好到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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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每個版問 這麼高調反而容易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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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守法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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