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業務開發獎金所得節稅問題

看板CFP作者 (yu)時間13年前 (2012/07/21 14:4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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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先進, 財務規劃時,遇到一個問題, 甲方為乙方公司進行業務開發,乙方依業績給於甲方業務獎金, 甲方非乙方公司職員,並有正職薪資收入, 請問甲方業務獎金所得之稅務問題 1. 此業務獎金在稅務上類別為何 2. 在合法報稅,乙方公司與甲方皆能配合下, 對甲方,最節稅的處理方式為何 3. 甲方領取之業務獎金 若 預扣稅, a. 在會計準則下,需預扣幾%, b. 乙方需提供的單據? c. 甲方是否需要提供收據或發票之類 4. 甲方領取之業務獎金 若 未預扣稅, a. 甲方是否需要提供收據或發票之類 b. 預扣/未預扣 對甲方的利弊為何 5. 甲方申報稅務時,業務獎金與正職薪資所得 a. 是否合併計算 並使用"一般"個人所得累進稅率表 ? 以上請教各位先進, 可站內信解惑,感謝前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73.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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