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 迷思169》專家的良心

看板CFP作者 (別再給我打分數了--)時間16年前 (2008/01/31 21:27), 編輯推噓1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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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169》專家的良心  ̄ ̄ ̄ ̄ ̄ ̄ ̄ ̄ ̄ ̄ 資料來源:聯合理財網理財會客室(http://0rz.tw/833Ey)  ̄ ̄ ̄ ̄ ̄ ̄ ̄ ̄ ̄ ̄ 作者:李雪雯 小姐 日期:2008年1月31日 ========================================================== 最近,一位朋友忿忿不平地告訴筆者一個故事。話說這位住在四樓 朋友,樓上五樓剛剛被轉手拍賣。新屋主買了加上六樓違建的房子 之後,便開始大張齊鼓地翻修舊屋。 新屋主為了怕整棟樓的鄰居去市政府建管處密報,因此在翻修之前 ,每家每戶帶著拌手禮去拜訪。當時,新屋主還刻意欺瞞整棟樓的 住戶,說是家裡人口眾多,因此需要重新裝潢。 這位朋友近來被每天震耳欲聾的噪音,吵得幾乎要抓狂。但這還不 是最令她生氣的事,因為這位新屋主,居然要把頂樓原本使用權屬 於所有屋主的公共區域鐵皮屋違建,進一步擴充成五間磚塊水泥隔 間的套房,然後大牟其利。 當然,新屋主要將自己的房子出租賺錢,照理說其他樓層的住戶沒 有置喙的餘地,但是整棟樓各層屋主異常光火的是:五個隔間的水 泥磚塊重量,勢必將會對五樓以下的房屋結構造成影響,特別是一 棟屋齡有20年的老舊建築。至於出租後的人口複雜,更可能對原本 人口簡單的公寓環境,造成安全性的影響。 ========================================================== 為了堵住整棟樓住戶的嘴,好讓新房趕快完工出租賺錢。新屋主開 始採取個別擊破的方式,挨家挨戶地哭訴新買的房子房價太高,必 須靠出租「貼補家用」,並且再三保證只租給親戚,不會另外出租 。 但是,這位新屋主卻提不出任何「新增建築不影響整棟房子安全結 構」的證明,以及為何租給親友住,卻需要五間水泥隔間的套房與 獨立的電錶?當新屋主知道筆者這位朋友,只是租房子的房客,而 不是屋主之後。就在第二天,這位朋友便「很湊巧地」在信箱中, 發現一封署名為「關心你的有心人」,口氣溫和的「恐嚇信」。 信中,這位「有心人」再三勸筆者的朋友:得饒人處且饒人,不要 去管他人的閒事…。這朋友越說越氣,講到最後還補了一句抱怨筆 者的話:「你們這些專家騙騙當事人就算了,為什麼連我們這些當 事人的左鄰右舍,都要跟著倒大霉」?一席話讓筆者語塞,半天講 不出一句話。 因為這位朋友講的也是事實,現階段許多所謂的「房屋仲介」或「 房屋投資達人」,都是這麼告訴投資人的:房產投資很好賺,轉售 或出租兩相宜。就算行情不好而賣不出去,也可以翻修出租,一個 月的租金就有好多好多錢…。 單以那位朋友的例子來看,位於市中心區靠近捷運,不到40坪的老 舊公寓五樓加蓋,目前一整層的租金也不到2萬元(因為完全沒有 電梯,租金1萬5000元可能也不見得租得出去)。 但是新屋主買來進行翻修(事實上,這已經構成了新違建的標準) ,變成五間套房,每間以租金至少5000元計算,一個月房東收入就 是2萬5000元。兩相比較一下,新屋主之所以買下這間中古屋的頂 樓,算盤當然是要這麼撥才是。 只不過,將頂樓加蓋,本來就是屬於即報即拆的違建。就算原先的 頂樓加蓋,是屬於民國84年以前的「暫緩拆除」,卻並不表示可以 將舊違建全數打掉,面積由原先的三分之一,擴大到全部,再隔成 五間套房,所有管線路徑跟著變動,就一定是完全合法。 最後,屋主是否真的能拿到好處,還是未定之天。但追根究底起來 ,還是這群不負責任的所謂「專家」,讓許多平民老百姓「見利思 齊」,只顧著中飽私囊,卻沒有告訴這些想要當「包租公」或「包 租婆」的人,在整修時應該考慮到整棟大樓結構是否安全?是不是 在追求個人極大利潤之前,也注意並尊重到其他相關人的安全或權 益?而不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 另一個真實案例,則是來自於一位會計師所提供的資料。某家金控 公司的理專,慫恿一位60多歲且罹患癌症的高資產人士,向金控旗 下銀行借款上千萬元,再用這筆錢去購買高額保單,目的是為了節 省遺產稅。 因為買保單的時間在身故前兩年的敏感時間,又是高額保單,再加 上核保當時有正確告知罹患癌症。諸多事證下來,法院當然裁定當 事實人的遺族除了要補繳遺產稅之外,還有高額的罰款。 於是,這位理專因為達到公司所定的高額業績,而順利賺到佣金, 卻苦了當事人的遺族。但是,不論是因為理專利慾燻心,而告知當 事人錯誤的節稅方法;還是因為理專本就無知,從頭到尾都不知道 這是錯誤的方法,當事人的遺族卻是最損失慘重的。 ========================================================== 從以上的兩個故事,讓筆者陷入長長的思考:到底一位專家,應該 肩負著什麼樣的社會責任又或者,專家在提供建議時,是否只需 要「唯利是圖」或是沉浸在「眾人稱讚、羨慕的眼光」中即可,其 他就應該把責任丟給所謂的「社會道德重整師」? 當許多受害人紛紛感嘆法律這最後一道保護的防線,無法徹底發揮 作用之際,到底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不負責任的「專家」嚐到苦 果?或者是讓平民百姓,得以安居樂業? 因為,當某些劣質專家能夠得到好處,而沒有受到絲毫懲罰;或是另一個角度來說,是「好的專家沒有受到正向鼓勵」時,也難怪 劣幣驅逐良幣的西瓜效應會一再地出現。  ̄ ̄ ̄  ̄ ̄ ̄ ̄ ̄ ̄ ̄ ̄ ̄ ̄ ̄ ̄ ̄ ̄ ̄ ̄ ̄ 筆者認為,一位好的專家,不應該只是「避免讓客戶賠錢」的顧問 而已,更應該具有人道關懷,且不走旁門左道;而不是只想著自己 的私利,置他人利益於不顧。  ̄ ̄ ̄ ̄ ̄ ̄ ̄  ̄ ̄ ̄ ̄ ̄ ̄ ̄ ̄ ̄ ̄ ̄ ̄ 因為,當這位號稱「專家」的人,滿腦子只想著個人的名利時,他 所提出的「建議」,不但可能對廣大平民百姓無益,更有可能產生 莫大的危害。就算有些民眾在法律或爭論中贏得勝利,這漫長時間 的身心折磨,卻不見得真能還其公道。 ========================================================== 在歲末天寒,即將迎接戊子年農曆新年之際,筆者期盼與讀者們一 同思考、正視這個議題。當然,也希望繼續藉由廣大讀者(投資人 )的力量,鞭策與提醒每一位專家的言行。 ========================================================== 結語:「末段」提到了「劣幣驅逐良幣」~~  ̄ ̄ ̄ ̄ ̄ ̄ 用最基本的「資金排擠」看來,當市場中劣質專家賺取 暴利,相對就成良質業務獲利壓縮的始因,因為市場利 潤像一塊「大餅」,當劣幣得以分到很多餅繁衍叢生時 ,良質業務生存空間自然被壓縮了。(因餅有一大塊被吃了) 李雪雯小姐文中,提到之「良心」或「社會責任」,皆 屬"不可量化"之物,不去探求,就只能任人指使、擺佈 。由於「人格」難以捉摸,僅能退而求其次,從消除資 訊不對稱開始,降低經濟學上所謂的"道德風險",先靠 自己做功課!!(否則何以判斷商品良窳與適切度?) 「法律是最後一道防線」!故而當我們發現有不法之銷 售行為或劣質業務發不當言論時,若縱容該言論恣意叢 生,勢必也變相成為打擊良質業務生存空間的幫兇。 提供大家參考~~~ 註:提到「專家」,陳之藩先生的散文「哲學家皇帝」可以 一併參考~~  ̄ ̄ ̄ ̄ ̄ -淺見,謝謝- -- 眼前的黑不是黑,你說的白是什麼白?人們說的 天空藍,是我記憶中那團白雲背後的藍天。 我望向你的臉,卻只能看見一片虛無, 是不是上帝在眼前遮住了簾,忘了掀開。 你是我的眼‧蕭煌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23.101

01/31 22:12, , 1F
e大的感觸良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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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2:27, , 2F
銀行借款上千萬元....這個有夠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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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同感 香港都有財富管理法可以規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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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台灣卻沒有 理專或是業務犯了道德上面的錯誤 沒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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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可以強制規範他們 這一點有時候讓比較善良的人做起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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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到很心灰意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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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這篇文章,也推簽名檔~~ 蕭煌奇超棒~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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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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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只能嘆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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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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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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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6:08, , 13F
推推,有用心畫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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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lvies 來自: 124.8.30.164 (10/19 18:43)
文章代碼(AID): #17eSpGMJ (CF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