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打球的兄弟們.我要自己平反一下..我沒有走步啦!!!! 無奈ㄟ

看板CCUfinGrad92作者 (allen)時間21年前 (2004/09/25 13:1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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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條 運球規則 34.1 定義 34.1.1 當球員將活球控制後,即將球傳、拍、滾轉或運球,在未經其他球員接觸之前 再行觸球,即為運球開始。 球員開始運球後,如雙手同時觸及球,或球在單手或雙手上停留時,運球即告 結束。 球員手部未觸球時,跨步多少不受限制。 最後一條最重要啦!!!!!!!! 我下一篇把證據貼上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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