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97年度研發替代役說明

看板CCU_EPARC作者 (哈摟)時間18年前 (2007/09/26 10: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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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網站 http://rdss.nca.gov.tw/MND_NCA/ http://rdss.nca.gov.tw/MND_NCA/systemNewsAction.do?actionType=read&sn=19 下面是一些重點 1.研發替代役服役期間區分 第一階段:接受軍事基礎訓練及專業訓練期間(4 週)。 第二階段:自軍事基礎訓練及專業訓練期滿,分發用人單位之日起,至替代役體位應服 役期之日止(約1 年1 個月)。 第三階段:自服滿替代役體位應服役期之日起,至所定役期期滿之日止。 目前規劃義務役役期1 年2 個月時,研發替代役役期3 年3 個月,其中第一階段及第二階 段役期等同義務役役期。 2.役男待遇 第一階段:比照二等兵薪俸。(每月5,890元) 第二階段:依博士、碩士學歷,比照 義務役軍官、士官薪俸。(士官 每月18520元, 軍官 每月23430元) 第三階段:薪俸由役男與用人單位以 契約約定之。 3.受訓期間 入營接受4 週軍事基礎訓練及專業訓 練。 4.服務期限 目前規劃義務役役期1 年2 個月時,研 發替代役役期3 年3 個月(內含4 週軍事 基礎訓練及專業訓練﹚。 5.役期折抵 未能服滿規定之役期者,改服一般替代 役;其所服期間除第一階段按實際日數 計算外,其餘期間以四分之一計算,折 抵應服之役期。但分發至用人單位之服 役期間未滿1 年者,該階段期間不予計 算折抵役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108.170
文章代碼(AID): #16-ShrRZ (CCU_EPA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