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菲律賓遊記(二)
2001.11.10
一早,Ricardo 就打電話進來:「早安!睡地好不好?我在樓下!要我上來嗎?」
其實在他來之前,我已經起床很久,正窩在床上讀著書,等他。
開了房門讓他進來,就把他拉到床上,好好溫存了一回。
稍事整理後,他就帶我上街,去看看白天的宿霧。
我們先去圓環附近Robinson's Department Store的美食街吃早午飯,
在路上,看到鮮豔欲滴的鳳梨與芒果,實在忍不住,就各買一個來吃。
菲律賓那邊賣鳳梨的方式,不是把它切成薄片讓顧客取用,
而是把皮削了後,如同吃冰棒般,讓顧客拿著鳳梨尾端慢慢把鳳梨吃掉。
吃完了早午飯,他則帶我坐jeepney ,前往今日的第一站Taoist Temple。
宿霧市或宿霧島上最大的一家寺廟。
轉了兩趟吉普公車後,我們則轉搭計程機車往山上去。
計程機車,顧名思義,就是收費的載客機車。
不過,比較特殊的一點是,
菲律賓計程機車後面的架子有加強過,所以,機車後面架子上也可坐人。
由於,在轉了兩趟吉普公車後,已經到了宿霧市的近郊,
所以,已不容易看到樓房了,
此時,最多的房舍,則是在路旁邊一堆零零散散、數量卻相當龐大的鐵皮屋。
Ricardo跟我說,這就是一般、且大部分菲律賓人所居住的地方。
「你也是住在類似的屋子裡嗎?」
「是呀!」
我坐在計程機車上,手環抱著他,一面看著鐵皮屋,一面猜想著他房子的樣貌。
不過,隨著道路的高聳,在我面前展開的又是另一個世界:
有點類似陽明山的感覺,即宿霧市的高級住宅區到了。
我很訝異,宿霧市(島)上最大的寺廟,竟是蓋在這種有警衛看管的高級地段裏。
他則對我說,這地段是一個有錢人的地!
在菲律賓,貧富差距是相當的大!
從明信片上看來,這個寺廟蠻雄偉、也蠻莊嚴的。
不過,近近欣賞倒不如遠遠從明信片看。
我一看到那些天上神明、龍、鳳、龜、以及建築物上的花紋等,我就想笑。
那麼不精緻的東西,在台灣,大概沒有一家寺廟敢用。
然而,在這邊眺望整個宿霧市,倒是還不錯。
此外,這家寺廟有個中文名字:「定光寶殿」!
離開定光寶殿,我們慢慢地走下這小丘陵,
轉搭另一班吉普公車,往宿霧市的大賣場走去。
在大賣場裡面,東西物價有高有低,但是比起台灣的物價,還是便宜許多。
晚上,則是在另一家大賣場的美食街裡解決。
由於,一路上,
他還是一再強調他太太的懷疑、以及今夜必須早點回家幫他太太照顧小孩等等。
這種種讓我相當不爽,
而且覺得自己真是不值得,竟為了這樣沒有勇氣的男人遠渡重洋。
於是,我臉變地臭臭的,也開始對他沈默。
有時,他身體靠過來,我也盡量閃開。
他察覺出我的不對勁,回到房間後,就問我怎麼了!?
於是,我就霹哩趴拉把我的不爽、生氣等不好的感受全都說給他聽:
「我不爽,是因為,
第一)
你一路上一再交代我,我得裝做是你在台灣的好朋友。
好,這事,我能理解,而且,我也一定會好好地做。
但你卻仍然一直再強調,就讓我覺得,你是不是不信任我?
這種事情,你竟然都無法信任我?
沒受到信任的感受,不是很舒服!
第二)
好!你說,你有很多壓力、很多委屈等等等!
哼!說地好像只有你有壓力、你有委屈、你多辛苦似的!
我不覺得,在這邊,你有注意到我的需要與我的感受。
你以為我來菲律賓很輕鬆嗎?你以為我要面對你太太沒壓力嗎?
幹!
我個人認為,就這點而言,你很自私!
第三)
基本上,你當然也可以用對待朋友的方式來對待我!
但是,問問你自己,如果你有朋友從遠地來,你會怎麼招呼或招待他?
我可是從其他國家來喔!
但你那種態度,好像只想把我隨便打發似的!
我好像連朋友都不如!
更不必說,你口口聲聲說愛我!
這什麼愛呀!?
第四)
我來這邊,只想想好好地跟你說再見。
別忘了!你是因公司惡性倒閉才須回菲律賓。
這樣子終止一段關係,對我們而言都太意外了!
我不想這樣充滿遺憾地來面對這段關係的結束。
所以,我來這邊,沒有要跟你太太搶你,也沒有要你離婚回台灣跟我在一起。
然而,你卻只在乎或擔心,你的事被你太太知道會怎樣!?
你跟你太太之間的事,終究是你得自己去面對與處理!
這與我何干呀!?
我只是想好好地跟你度過這四天呀!
第五)
我來這邊,只四天三夜,短短的72小時。
你應該記得,在台灣的時候,你常說,多遺憾,我們沒有機會一起過夜!
然而,今天已經是第二天晚上了。
你以為,我們還有其他機會可以一起過夜嗎?
笨蛋!
而,你竟連一點小小的勇氣與堅持都沒有!
我很失望!
我想,我是一個脾氣不錯的人,
但是你這樣的態度與行為,真地讓我超級不爽!
這些理由,夠不夠?」
他趴在我的身上,靜靜地聽我結結巴巴地講完這一長串,
而後,輕輕地親了我一下,說了聲:
「對不起。我真地是疏忽了。我會打電話回家,今晚我會留下來。」
那種語氣!唉!算了!
於是,我起身,輕輕打了他的臉:
「算了!沒關係!你回去吧!你家人重要!我只是你朋友!」
「不。你真地不單單只是我朋友,在我心中,你是我最愛的人!真的!」
「我不要施捨!我要心甘情願!如果你不是心甘情願地留著,那我寧願不要!」
「不!我是心甘情願,而且,我很高興。真地!
我先回去處理一些事情,十一點之前一定回來,好不好?」
(重新看,熊熊覺得,這一段真是灑狗血。)
看他這個樣子,於是我點了點頭,並問他:
「如果你要回去,那我順便跟你一起回去看看,我想看看你住的地方,方便嗎?」
「當然可以!但是,我家非常窮喔、環境非常不好喔!你會介意嗎?」
「我不會介意的!放心!」
於是,他起身打電話回家,跟他太太講這件事情。
他掛上電話後,轉身對我說:
「走吧!不過,我太太要我問你,真地不介意嗎?」
笑笑地推他出門,並把門帶上!
上了計程車,往他家的方向開去;一會後,我們在一個巷子口下車。
「這兒?」
感覺上不壞,一堆二層樓西式房屋在我眼前,沒有像他所說地那麼遭。
「當然不是,還要再往裡走一段距離!」
他手往前一指,一片漆黑的矮小房舍。
正好以一座便橋做區隔:
橋這端,巷口有路燈,每棟房屋方方正正有圍牆;
橋那端,一整片區域中沒有路燈,每棟房屋七湊八湊地緊併在一起。
過便橋之際,我忽然有種走在奈何橋上的感覺:背後一片光明、眼前一片漆黑。
在破舊的巷弄中繞了一會,他在某扇紗門前停住,轉身對我說,
「這我家,進來吧!非常破舊,請不要介意!」
進到屋內,忽然憶起,其實,這種畫面與住屋,對我而言,並不算陌生:
一盞昏黃的燈泡、低矮的屋簷、窄小的房舍裏充次著繁多的傢具與雜物。
小時候的住家、一堆公園預定地理面的違章建築、台灣山野裡面的小村落…
亦是這種模樣。
他太太正忙著清理東西、一面回過頭靦腆地對我笑笑。
他一歲大的兒子則坐在椅子上,看他爸爸帶個陌生人回家。
那陌生人還會對他傻笑。
我試著抱起他兒子,但他很怕生,我一靠近,他就開始放聲大哭。
呵!我只好打消此念頭,抬頭左顧右望、瞧瞧他們有什麼東西。
他上去換衣服之際,他太太正好忙完,於是過來抱起他兒子,跟我聊聊。
大概是些「謝謝我送的禮物、我對菲律賓的印象、這幾天去了那些地方玩」等等。
我一面跟她聊、一面還是不死心地繼續逗她兒子,並且稱讚她兒子的漂亮。
說實在話,她兒子長地很像她:一雙烏黑的大眼睛、沈靜與知足的神情,
一點也不像他父親。
於是,我問她,要不要幫她與她兒子拍一張照片?
雖然,她害羞地搖搖頭,但我還是拿出相機,並繼續慫恿她照相。
於是,她就抱著她兒子,坐在家裡的客廳,照了幾張相。
他下來之後,我也慫恿他們照全家福。
不過,因菲律賓人認為「三人照相不吉利!」,
所以他就去隔壁捉他外甥進來,以湊足四個人照相。
照完相、聊了一會、他獲得他太太的允許:「今晚可以在外過夜!」
我跟他則出門享受週末。
其實,在他家,感覺不錯。
雖然,就物質條件而言,的確相當不好,然而,卻紮實地有家的溫暖與味道。
如果,我的英語更流利、或者或說宿霧話,
我猜,我會跟他太太、以及他家人成為好朋友。
我把我這想法跟他講了,他笑笑,沒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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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旅社,放下東西,
我跟他說,我想看看宿霧這邊的酒吧或gay吧!
雖然,他不是很確切知道哪邊有gay吧!
「但是,我可以問,我總可以問得到!」
呵!瞧他一臉自信樣,我們就往外走去。
但是,他詢問的方式實在是太令我驚訝了:
因為,他一看到疑似gay的人走過,他就把對方攔下,
並開始用宿霧這邊的方言向人詢問有關gay吧的事!
嗯!我必須老實承認,我在台灣這邊所養成的G達,在宿霧這邊完全沒有用。
而且,在台灣這邊,就算gay非常地多,就算同志文化已相當發達;
這樣坦蕩蕩地詢問有關 gay方面的資訊也畢竟不常見到。
我甘拜下風。
而且,更令我意外的是,在問到第二個人的時候,我們就已得到我們想要的資訊。
於是,我們就快快樂樂地搭上吉普公車到下城。
在尋找有人可以告訴我們相關資訊過程中,我也再一次細細打量晚上的宿霧市:
雖然是週末,但是宿霧市上城這邊人真地不多,
在一些大型百貨公司打烊後,除了偶而呼嘯過的吉普公車、路上零星的行人外,
你真地會懷疑:「這個地方怎麼都沒有人!?」
嗯!到了下城,城市的風格驟然改變,就彷如一下子從信義區到了萬華區。
人聲沸騰、人來人往、形形色色的人把這邊弄地相當熱鬧。
我們順著他人給的資訊,來到一排店面前,
他看了看這附近出沒的人,笑笑對我說,到了!
呵!
他跟門口的保鏢談了一下,再次確定這地方是個gay 吧!
在服務人員的帶領下,上了二樓。
不過,這家店帶給我的第一眼感覺相當不好:
相較之下,就會覺得台灣同志去的「聲色場所」都太光明正大了,
一點都不像是大傳媒體上所描述的「社會黑暗與污穢的角落」!
然而,總要開開眼界、看看各地文化,
在消費額可以接受的狀況下,我們還是進去了這家店。
一進場後,有兩名公關就前來招呼我們。
這時,有男人在台上隨著熱門音樂、搔首弄姿、跳著脫衣舞。
其他人則三三兩兩坐在台下閒聊或看著舞台,台上舞畢,卻也不見有人鼓掌。
後來,我才發現,這家店當晚只有我們這兩個客人,其他的人全都是工作人員。
不知道,說不上來哪邊不舒服與不自在,坐不到半小時,我就很想走人了!
但Ricardo 跟我說,這樣子不是很禮貌,要我再忍耐一下!
嗯!好吧!入境要隨俗,客要隨主便!
但是,整個人越來越不舒服。再不走,我就會捉狂地想要掀桌子了!
於是,扯了扯他的袖子、往門口指一指。
他笑笑地說,好吧,我們走!
在付錢的時候,有兩個年輕人纏著Ricardo 不放,
雖聽不懂霧宿方言,但也看得出他們是希望我們能把他們買下來。
其中一個很美、我真地很想把他買下來,又尤其,全套服務只要一百元台幣。
不過,想想罷了!
沒多久,搭上吉普公車,回到旅館,玩了一回,相擁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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