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主治醫師未親自告知風險手術猝死長庚醫쀠…

看板CCJH12th311作者 (Intern生涯)時間17年前 (2007/06/04 17:15),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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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edache 看板] 作者: terry95 (虛空藏龍) 看板: medache 標題: [新聞]主治醫師未親自告知風險手術猝死長庚醫療過失判賠306萬 時間: Thu May 31 14:18:31 2007 中時電子報 2007/05/31 記者: 黃錦嵐/台北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530/4/f4b2.html 長庚醫院整型外科外傷科主任林志鴻,因疏忽未盡到手術危險性告知義務,導致空軍上士 蔣俊彥手術後因特殊體質併發症猝死,引發醫療賠償爭訟,高院昨日判決長庚醫院與林志 鴻均敗訴。本案仍可上訴。 據高院判決,長庚醫院與林志鴻應連帶給付蔣俊彥的父母共三百零六萬餘元,並自九十四 年四月十二日起至清償之日止,按年息五%計算遲延利息。 蔣俊彥是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住進長庚醫院,十五日下午四時卅分,由林志鴻進行上下 肢整形重建手術。手術後,蔣俊彥發生強烈嘔吐、抽筋抽搐現象,雖經林志鴻電擊搶救, 仍陷於昏迷,兩周後死亡。 手術同意書 僅由護士轉交 蔣俊彥猝死後,林志鴻堅持已盡到手術風險的告知義務,蔣俊彥是經過相當時間考慮,才 簽名同意手術。 但蔣俊彥的父母主張,由手術及麻醉同意書是值班護士交給蔣俊彥簽名,林志鴻並不在場 ,可見林志鴻於手術前並未親自向蔣俊彥說明手術成功率、併發症及危險,顯然違反醫療 法有關保護病人之法律,且造成蔣俊彥因併發症猝死,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案經台北地院審判認定,林志鴻是長庚醫院外科臨床副教授,又是長庚大學醫學系外科助 理教授,有豐富顯微重建手術經驗,在知悉蔣俊彥曾因公受傷時,對於蔣俊彥從事空軍戰 鬥機之維修工作,長期接觸油汙,吸入各種有機溶劑及戰鬥機廢氣所造成的特殊體質,應 有警覺性。 特殊體質未警覺 導致猝死 其次,法官認定,林志鴻對於蔣俊彥的特殊體質,可能因重建手術及麻醉導致併發症及猝 死症,亦應有預見或預先的可能性,應依醫療法規定,對蔣俊彥負有手術前詳細告知的義 務。 因此,法官認定,林志鴻未盡到手術危險性告知義務,以致蔣俊彥誤以為手術成功率高達 九十五%,而同意接受手術,導致併發症猝死,應有過失。 蔣俊彥的父母原本請求五百六十四萬餘元損害賠償,但法官認定,蔣俊彥父母請求的精 神慰撫金過高,乃判賠兩夫婦一共三百零六萬餘元。 林志鴻與長庚醫院不服上訴,但高院認定,林志鴻確有過失,上訴無理由,昨日判決「上 訴駁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2.243.182

05/31 14:22,
長期吸廢氣有特殊體質有EBM嗎
05/31 14:22

05/31 14:23,
以後成功率都說八成好了...
05/31 14:23

05/31 15:05,
這種體質有何特殊 ?法官如果不能提出專家證詞或文獻資料
05/31 15:05

05/31 15:12,
這種判決站不住腳
05/31 15:12

05/31 16:09,
原來吸廢氣會造成特殊體質? 做一下筆記好了
05/31 16:09

05/31 16:24,
機車騎士都是特殊體質囉
05/31 16:24

05/31 16:37,
成功率八成, 死亡率九成, 看要不要開刀.
05/31 16:37

05/31 17:27,
...因為醫師沒告知風險就要告醫師,那醫生也可以說當初家屬
05/31 17:27

05/31 17:27,
簽同意書時也沒意見阿?
05/31 17:27

05/31 17:28,
現在病患過世了才來告 不是馬後砲兼撈一筆?
05/31 17:28

05/31 17:27,
哪一個腦殘法官啊?問一問專業意見會很難嗎?哪有這種事情?
05/31 17:27

05/31 17:29,
那以後化工廠做的人都不用開刀了... ...
05/31 17:29

05/31 20:03,
高院法官的警覺性果然高 丁丁....
05/31 20:03

05/31 22:18,
誰要走外科呀 還好死了 賠錢了事 就怕不死 植物人
05/31 22:18

06/01 10:15,
06/01 10:15

06/01 12:28,
長庚不知道肯不肯幫林醫師出這筆錢 ?
06/01 12:28

06/01 19:38,
樓上好問題!! 我也想知道被若判賠醫院會負擔多少...
06/01 19:38

06/01 19:40,
有強者願意解惑嗎?
06/01 19:40
-- 情與義 情與義,值千金!刀山去,地獄去,有何憾!為知己,犧牲有何憾; 為嬌娃,甘心剖寸心;血淚為情流,一死豈有恨,有誰人,敢過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26.127

06/04 17:19, , 1F
吸入油污化學物質屬於特殊體質???!!! 唉~~
06/04 17:19, 1F

06/04 18:28, , 2F
你認識這個醫生阿?~~要賠好多錢唷~~@@"
06/04 18:28, 2F

06/04 20:23, , 3F
賠錢事小 專業尊嚴何在事大 敗訴原因希望不像新聞講的
06/04 20:23, 3F

06/04 20:24, , 4F
這麼奇怪的理由就好了
06/04 20:24, 4F

06/04 21:11, , 5F
應該是因為他沒有告知手術風險吧
06/04 21:11,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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