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轉錄][新聞] 男子通姦,妻告小三,判賠十萬

看板CATCH作者 (雙姓:《姓名權》平等!)時間10年前 (2015/06/17 15:10), 10年前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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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enTalk 看板 #1LWH0lgb ] 2015-06-17 13:58:03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己婚40歲沈姓男子與吳姓女同事過從甚密,沈妻雇請徵信社「抓猴」,徵信社人員回報說 ,沈與婚外情對象騎車時女方會自後方緊緊擁抱、兩人會共吃一碗挫冰、吃冰時還會親嘴 ,將蒐證照提供給沈妻,徵信社人員還告訴沈妻曾目睹兩人車震,但沒拍到照片,沈妻據 以向「小三」吳姓女子請求精神賠償60萬元。 台北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徵信社是專業從業人員,應以拍照方式提供資料給沈妻,單 以口述並不能證實沈、吳有車震並發生性行為的事實,不過,2人吃冰時親吻有蒐證照, 證明他們超過正常男女互動的範圍,吳女確有侵害沈與沈妻的婚姻關係之舉,上午判決沈 妻主張有理由,吳姓「小三」應賠沈妻10萬元,本案還可上訴。 http://udn.com/news/story/2/999027 心得: 只要侵害當事人婚姻關係的行為 超出正常男女互動的範圍 配偶都可以求償 所以 男女交往 <已婚>或<未婚> 要分清楚!!! 以免被對方配偶求償 -- [新聞] (台灣) 研究:女兒貼心讓父母增壽 2011/08/07 http://tinyurl.com/mcktu3w (A) 不拿聘金: 聘金讓女人有如待價而沽的商品,是一種「蠻俗陋習」;反對<人身買賣>。 (B) 拿聘金: 同古代人,男方<買女人>來養,得到<女方人力>。 (女人婚後不怎孝順娘家) 自己的女兒:(婚前+婚後)都好好愛護吧! 若不窮,<婚後>別丟給夫家(養)!╮(﹀_﹀")╭ [新聞] 女性祖墳不留位… 婦團爭平權 http://tinyurl.com/l9extdg [新聞] 女性祖墳留位 不是不可能 http://tinyurl.com/pp8l3z2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434521448.A.069.html

06/17 14:11, , 1F
我都覺得夫妻可以聯手仙人跳了
06/17 14:11, 1F
※ 編輯: sony577 (114.36.70.176), 06/17/2015 15:13:12
文章代碼(AID): #1LWHrnHX (CAT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