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議題] 男女感情交往為何沒有法規來規範?

看板CATCH作者 (茶兔子)時間11年前 (2014/06/27 12:18),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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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betterdoc (bebetterdoc)》之銘言: : 1.我為什麼要發這個議題(解釋議題內容): : : 看到板上許多男生和女生 : 對於感情的事情 : 常常感到很煩惱 : 不管是在追求的階段 在曖昧的階段 : 在熱戀的階段 在穩定交往的階段 : 都會或多或少有一些煩惱 : 因此在想 : 若是男女感情交往的步驟和程序 : 都有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規來規範 : 是否可以讓許多為感情困擾的大家 : 有個遵循的標準? : : 2.我要問大家的問題是: : : 大家認為 : 男女感情交往 : 是否應該要有法規來規範 : 讓大家不會無所適從? : : 3.我對於這個議題的看法: : : 刑事訴訟程序有刑事訴訟法來規範 : 法院和檢察署的組織有法院組織法來規範 : 其他各種法條還有刑法 民法 民訴 強制執行法...等等 : 那如果訂定一個男女感情交往法 : 詳細記載: : 男生要怎麼追求女生 比方說 第幾天可以牽手 第幾天可以擁抱 : 每周可以約會幾次 哪個階段要吃多少價位的餐廳 : 傳line的時候至少要回傳幾個字以上 討論話題可以包含哪些....等等 : 是否可以解決很多受感情困擾的問題 : 讓大家都有個理想的感情歸宿呢? 我看完前面的議題開端還蠻有興趣的,但看到原PO的看法, 反而會有種會心一笑的感覺。 的確就像你說,法律有民法.刑法等各種法律來約束, 社會上也存在著各種規範,來告訴我們什麼事不能做。 但是,法律的存在是一種底限,不是在把人劃約成同一種運行模式, 或者說,你的假設要能成立,前提是每個人的原則都要一樣, 問題是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有些人積極,有些人被動,有些人喜歡牽手,有些人喜歡擁抱, 你沒有辦法去告訴別人要怎麼做,強迫他跟你一樣, 因為,唯有再在一次次遍體麟傷的碰撞後, 遇到自己真正適合且喜歡的人,才是最甜美的事。 如果硬要把規則定得死死的,只不過就是把衝突拖延到結婚之時, 因為法律不會告訴你何時能上床.誰要工作誰要顧家. 或者要生幾個小孩.還有要不要跟公婆住之類的。 說個小故事,我以前很好的老師曾提及某個跟初戀女友的約會聖地, 我問他是師母嗎? 他說不是,並且補了一句: "如果一個人一輩子只跟一個對象交往就結婚,多無聊啊!" 一開始我覺得這話很輕浮,可事後想想,他說得很對, 我們一開始就遇到合適結婚對象的機率很低, 大多數人都是一次次的嘗試後才得歸宿, 並在過程中發掘的自己要的是什麼。 如果跟原PO說得一樣,連怎麼戀愛都要法律跟你說的話, 那些感情困擾的問題不會消失,只是假裝看不見而已, 因為人之間是靠磨合才能靠越來越密合的。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連戀愛過程都要訂法律規則, 會把它變成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4.175.5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ATCH/M.1403842715.A.375.html

06/27 12:29, , 1F
認真回文給推
06/27 12:29, 1F

06/27 14:18, , 2F
真的!推 跟初戀結婚人生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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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18:28, , 3F
之前是做婚宴工作的,其實初戀結婚的不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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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18:29, , 4F
那種從小到大的倒看了幾對,從小合照到求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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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21:22, , 5F
但我還是很羨慕初戀就可以修成正果的人 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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