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圖書館的高中女生

看板CATCH作者 (多空被八)時間13年前 (2013/01/18 00:49), 編輯推噓15(15065)
留言80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避免無所謂的紛爭,以下修改成為給於網友的參考, 以下個案分析,不再是意指Protrader, 而是以類似的狀況, 用一般男性的狀態為考量,並進行可能性分析給於幫助與參考。 此外,也決定不PO與Protrader的信件,因為只會引發更多紛爭。 我所打的文章,都是有相關研究、文獻與經驗,來進行分析與分享。 立意都是給於參考,幫助別人。 還有,做研究有錢賺時,我一定會提供文獻與證明,並附註來源, 但是在網路上,我只是義務性幫忙,幫助網友提升, 我有困難,網友也幫助我提升,大家並沒有錢可以賺, 所以如果有網友,想要我提一堆證明文獻,在此申明,很抱歉, 那太花時間了。 以下為發文。 原文略 一般會在圖書館會用眼神侵犯到女生這樣行為的男生, 認識的女孩不多,對男女關係比較天真浪漫, 對眼神的接觸也會有較多的遐想, 也因女孩瞭解不多,無從分辨與比較的情況, 會選擇自己喜歡的部分, 雖然其實男生有時也知道情況不如自己所想, 但有些就是不願承認,因此在衝動、幻想跟理性之間徘徊, 最後愛情的幻想總是略勝一籌。 一般而言,男生有一股衝動想認識圖書館的女生, 但同時又覺得該唸書時,有可能真的是有責任心, 並瞭解感情與讀書要分開比較好, 因此當責任與衝動產生矛盾時,會開始對自己妥協, 有人會當下決定就讀書而已, 有人會決定有機會就認識,還是主要在於讀書,沒機會認識就算了, 當然也有人會認為,我該唸書,不該去認識女生,但我總可以看吧, 有許多種種的可能性, 當然,也有可能其實是因為沒有認識的勇氣,所以先選擇觀看, 找出個我其實要讀書的理由來妥協自己罷了。 但無論如何,喜歡看美麗女孩子是男生正常的現象, 只是不能強化至觀看或盯著人家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矛盾產生時,不是讓行為正當化的理由, 而是要在不打擾人家,不造成別人困擾下行事, 也就是相對的尊重,與同理心。 如果因為男生「關懷」的眼神,導致女生開始有躲避的可能, 大多男生會因此感到不好意思,而自行離開, 少數男生反而會自認為已經引起注意,而沾沾自喜, 或是開始猜測那些動作是因為他,那些不是,為影響到她而感到病態的喜悅, 並且猜測她是真的討厭我還是其實是害羞....等等, 還有一些則是根本不管對方,繼續做他自己想做的事情,看到天荒地老; 而相對的,在圖書館的女孩子,如果開始受到「關懷的眼神」干擾, 一直不斷地有視線在關注她,女孩子會擔心自己的安危是一定的, 但由於公共場所,當然不致於到害怕的地步, 只是防禦心會隨著次數不斷增加, 就如我,曾經在街上被一個莫名的阿婆一直看, 看久了也會覺得心理開始毛毛的,就算是無意,也有防禦心。 其實,男生偶而不經意的觀看,當然無傷大雅, 但有些男生規律且意圖過大的用這種方法讓女生注意, 實在不是一個好的方式,因為最後會明顯的打擾女生, 如果喜歡別人,就應當要懂得尊重與拿捏分寸, 尤其不如在一開始還沒造成對方困擾就試著去認識, 被打槍了,也可以好好讀書, 若認識了,也可以一起唸書。 若男生熱衷在自己的眼神遊戲,並明顯的打擾對方時, 尤其是可能還未可真正解讀對方眼神或肢體上的反應, 根本不是以尊重對方的立場去著想, 無論是高中女孩、大學女孩與出社會的女人, 這點都是一樣的, 隨著年紀的增加,成熟度當然有別, 但在此處,真的並無差別。 再則,當圖書館的女生防禦心越高時,一定會換地方, 也會視那些關懷眼神為不良意圖之變態,因此, 男生藉此想認識女生更是不可能,女生嚇都嚇死了,何來機會。 若真想認識一個女孩子,想搭訕一個女孩子, 一定要建立好的心態,掌握對的時機, 配合自己的經驗,成功率才會高。 所以無論對未認識,還未認識或已經認識的女生, 別單純沈醉在自己的眼神遊戲中, 而是開始學習如何尊重,並正確的處理這種狀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87.190 ※ 編輯: lexluthor 來自: 111.248.87.190 (01/18 01:03)

01/18 14:52, , 1F
寫的還滿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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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5:40, , 2F
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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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9:02, , 3F
中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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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9:09, , 4F
入裏!
01/18 19:09, 4F

01/19 13:59, , 5F
我跟作者討論完畢 除了發文動機 其它的推論全錯
01/19 13:59, 5F

01/19 14:01, , 6F
他後面的論述 請當作小說看即可 完全與事實不符
01/19 14:01, 6F
我已經修改以網友為主的文章,文章前面已申明, 且最終,不打算PO上與Protrader的信件,料想只會增加紛爭, 網友若有興趣,可告知,因為他有來信允許公開, 我也已回信會修改此文,以網友大眾為回覆,不包含他。 ※ 編輯: lexluthor 來自: 111.248.87.190 (01/19 15:12)

01/19 15:02, , 7F
原原PO這種無禮之人把得到妹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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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5:17, , 8F
Just let him go 他內心有恐懼 自己又跨不過 所以假發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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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5:18, , 9F
之名 行辯論之實 要證明自己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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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5:18, , 10F
這種人不太會行動啦 讓他自己去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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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5:51, , 11F
噗 他完全不想聽他不想聽的啦 何必用心回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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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5:51, , 12F
這種態度 真是委屈一堆熱心幫他解決問題的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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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5:51, , 13F
說想要了解女生心理 我之前遇過一模一樣的事 回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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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5:51, , 14F
他居然說我是"蘇美罵的那種女人 不用講道理"X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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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5:52, , 15F
後來我就懶得理他了 原po你何苦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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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各位網友所言甚是,這件事我也已經盡我所能,問心無愧。感謝各位網友的提醒。 ※ 編輯: lexluthor 來自: 111.248.87.190 (01/19 17:43)

01/19 20:06, , 16F
這年頭很懂法律又如何,認識個議員有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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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0:45, , 17F
好文,辛苦了!!
01/19 20:45, 17F

01/19 21:55, , 18F
我發文的目的 是因為不董女生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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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1:56, , 19F
所以我想知道 有沒有客觀的判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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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1:58, , 20F
作者的本篇文章 對我的心理狀態作了"詳細"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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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1:59, , 21F
假設作者的論述完全正確....能請你提客觀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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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00, , 22F
被評論者我本人 完全不認為這是我的心理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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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00, , 23F
評論者作者本人 認為這確實就是我的心理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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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01, , 24F
如果你不嫌麻煩.....請你訴諸法律行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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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03, , 25F
我學過一點點法學概論...但我完全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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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04, , 26F
你對我的心理狀態的確定程度 可以這麼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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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04, , 27F
給我教訓也好 教育也好....我想知道法官會怎麼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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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07, , 28F
恕我駑鈍 我實在不董 你的客觀證據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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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07, , 29F
我舉的紅綠色盲 還能測量光的波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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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08, , 30F
關於我的心理狀態....我實在不董從哪來的客觀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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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14, , 31F
其實不只你感到無力.....我對你也是非常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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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是說著要客觀的證據,但是這種判斷標準沒有絕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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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15, , 33F
只有多數人的想法如何如何,也會有少數人想法不同,你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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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16, , 34F
執著證據這些字眼,好像在看柯南一樣,兇手被說出犯案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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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16, , 35F
所以我希望由女生的回答 提供可能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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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16, , 36F
法,最後只好死要證據,你要客觀證據是吧!!這一連串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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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17, , 37F
給你了很多意見,是還要什麼證據,不需要這麼執著吧!!
01/19 22:17, 37F

01/19 22:17, , 38F
我能理解 我問的是心理狀態 沒有客觀標準是本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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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18, , 39F
就好像 我認為本篇的作者 對我的心理狀態判斷 不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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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18, , 40F
有人提出意見並非事實,那你否定就可以了,不用太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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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20, , 41F
其實我好奇的是 本篇作者語氣中的肯定度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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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20, , 42F
我很想知道他的依據為何? 對於他人的心理狀態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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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21, , 43F
可以有超高的準確性...如果這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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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22, , 44F
只要我能知道這個方法 就算他告我加重誹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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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23, , 45F
我還是應該感激他 讓我知道這個能改變我人生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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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25, , 46F
你有案底就不能考國考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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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26, , 47F
還有,你不要去想高中女生怎麼想,想想別人怎麼看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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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26, , 48F
給作者 這真的能幫我幫很大 ....心理狀態的客觀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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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相由心生是有道理的,你這樣會散發很難親近的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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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27, , 50F
這裡也沒人擋著你,真的覺得不滿意就自己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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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案底當代價...換到這個客觀證據為何 很值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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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29, , 52F
很難親近? 或許有距離感 我希望大多數人都把我當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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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上述,這是義務性幫忙,若還要找研究文獻給你,解釋其中的脈絡, 這花我太多時間,又不是寫研究,我還有錢可以賺,並且還有其他原因, 如,我不想幫忙我認為有道德風險的人,我個人道德觀看似跟你差異非常非常非常多, 由信件中我已感到不安,因此不願做此舵手,最後信件中我有告知你的以下, 法律下所擁有的權利相對帶來的是義務, 不要認為不犯法的事就沒錯, 一個良好公民的道德義務也是非常重要, 盧梭在通過世界有名的人權法案時, 相對的也提出人民應有之義務宣言。 這是我最後願意寫給你的勸告,其他的,無可奉告。 ※ 編輯: lexluthor 來自: 111.248.94.62 (01/20 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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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是乖乖低頭念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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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你想聽"你吸引到他 對方只是害羞 離席是等你上前搭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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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聽這種誰不會說 反正也不用負責 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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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01:40, , 56F
天啊,這人完全搞不清楚狀況欸,PO去女生板看看她們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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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01:40, , 57F
覺得你變態,好好打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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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03:02, , 58F
看完上述四篇文.. 乖乖低頭念書吧
01/20 03:02, 58F
※ 編輯: lexluthor 來自: 111.248.94.62 (01/20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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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冒犯到她 對方很生氣 離席是去砸出氣娃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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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ea00382 如果沒有足夠的客觀證據支持.....
01/20 08:48, 60F

01/20 08:49, , 61F
你的或我的那種論述都是形同廢話 除非是本人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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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08:50, , 62F
這篇文 經原作者改寫後 我已經沒有任何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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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08:52, , 63F
我跟作者爭論的重點 在於巨大的價值觀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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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08:54, , 64F
我反應激烈的原因也已經跟作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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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08:55, , 65F
是作者在幫忙我 所以 我也已經對作者表示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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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08:57, , 66F
最後 我只想問問大家...大家較在意的不是關於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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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更在意我的...心理狀態或是人格特質 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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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連這種八字沒一撇的事情都是可以發展到到網路上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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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得看的人 回應的人 你自己也一肚子火 不管是誰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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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0:00, , 70F
這次和你對話的經驗 恐怕都不會對你有什麼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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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0:00, , 71F
有例有證夠客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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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2:00, , 72F
不巧敝人從小認識一位與您類似的朋友 恩..只能說多保重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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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2:03, , 73F
看來你就是那種自以為很講道理,但是跟人確有溝通障礙
01/20 12:03, 73F

01/20 12:03, , 74F
的那種人。 你問題的處理方式也不是沒人說,你自己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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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12:04, , 75F
吧,搭訕成功再來回報戰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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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exluthor 來自: 111.248.81.51 (01/20 18:21)

01/20 23:09, , 76F
都已經說過很多次 現在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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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23:10, , 77F
火大是沒有 但覺得很無奈 就像是豬肉吃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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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23:11, , 78F
忽然被宗教人士說 豬肉很汙穢 不能吃啊 bala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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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讓我想起上個月一個板友很堅持早餐妹很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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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23:21, , 80F
建議你去看一下他的溝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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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exluthor 來自: 111.248.81.51 (01/22 20:16)
文章代碼(AID): #1G-2k4W5 (CATCH)
文章代碼(AID): #1G-2k4W5 (CAT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