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是不是可以衝阿
最近可能是中國情人節近了,這類的問題似乎特別多,
就順便一起說明一下吧。
※ 引述《tmacone (幸福的地圖)》之銘言:
: 自己個性:平凡男子
: 對方個性:外型十分可愛 個性算是活潑 話...有點多
話說......原po忘記寫倆人怎麼認識。
: 1.問題背景:認識才兩個禮拜多
雖然推文中有說才認識兩個禮拜有點短,
不過我個人認為,判斷的標準主要著重於互動,而非認識時間的長短。
: 2.目前狀況:每天靠電話和簡訊連絡
有每天聯絡還算ok,不過也只能說是ok而已。
: 3.我的疑問:
: 上禮拜約過一次跟她去看電影
: 當天晚上因為忘記預約餐廳 就在地下美食街隨便吃過
: 感覺對她小內疚 她的反應到是不會很care
我只能說這種小錯誤她不care是不care,
但是或多或少都會有扣分,或者是該加的分卻沒加到,能不要犯錯好。
: 最近每天都電話簡訊傳給她
: 其實她還蠻能講的
: 一小時的電話她應該可以講七成以上吧
嗯,對方是個建談的女生。
不過從某方面來講,她可能只是愛聊天而已。
畢竟當我們對一個人有興趣的時候,
我們比較傾向於想了解對方,也就是說,
我們會希望對方多說些關於自己的事情,而非只顧著自己在講。
一直在講自己的事情的人,通常只是想跟人聊天而已。
: 今天早上傳個簡訊跟她說 你是偷心的小惡魔
: 結果她剛剛回簡訊問說 不知道她偷了誰的心
: 總覺得真是讓人又歡喜又憂慮的女生
: 請問各位 我是否該衝呢 有甚麼大決可以一次破關
然後呢?原po怎麼回應啦?
上來提問啊,就不要讓文章吊在這裡嘛......重點的回應勒?
不過原po說得出這種話,我想原po應該也不會想不出來該如何回應,就暫時不做解釋。
而且,我通常也不會用這種太明顯的話語,除非有想好台階下,兩人又『很』曖昧。
接著,我要告訴原po,為什麼不要隨便告白,
甚至是不要隨便在情人節、聖誕節、生日約對方出去。
以及不要送不曖昧的對象太超過的生日禮物、情人節禮物、聖誕節禮物。
這些都是因為,這會讓我們有了追求者的『形』。
為什麼不要表露出追求者的『型』?
這要從對方怎麼看待『追求者』這種角色來想。
大部分的女生都認為,追求者就是『想要』跟自己『在一起』的存在。
而所謂『在一起』,當然包括牽手、擁抱、kiss等等等....
同時也包括了互相關心、一起玩樂、一起悲傷之類的事情,
對大部分的人來說,更包含不可以有其他對象這個但書。
既然追求者是想要我們付出這麼多這麼多的東西,
給他機會,也就等同於有機會必須付出這些那些在一起必須做的事情。
而這,就是追求者給被追求者的壓力來源。
所以,在我們還沒覺得跟追求者『在一起也不錯』之前,通常會先劃清距離。
但被『劃清距離』的追求者,就很難讓對方覺得『在一起也不錯』了。
另一方面,當我們被歸類為『追求者』後,
我們所有的舉動都會被解讀為─『追求』。
而非我們『個性如此』。
這兩者的差距在於,為了追求而追求的動作,
對方並不了解與我們在一起後,我們是否會持續下去?
或者僅只是為了追求而做?
但如果沒有表露出追求的意思,就會被解讀為─『個性如此』。
既然『個性如此』,那即便在一起後也不會改變。
因此,不要告白、不要在節日送太超過的禮物、不要在節日約對方出去玩,
除非,你覺得對方已經覺得跟你『在一起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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