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看板進入待廢程序
看板符合以下事實:
3.符合以下情事,群組長有權力廢除該看板,稱之為「被動廢板」。
1)經群組長查證或使用者檢舉,超過三個月無廣告以外的本站文章發表者。
2)經群組長查證或使用者檢舉,看板與原來申請的目的不符合者。
移動至待廢區,板主請根據看板廢除相關規定處理!
一個月未領回看板予以刪除
PS. 列入待廢看板區禁止發表任何文章 待板主領回觀察區始可發表
違者劣文退回
活動中心群組長 s75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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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