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申訴] 申訴cheer版主purplelisa之劣文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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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經討論後,認為已將想表達的內容盡力以文字表達出. 故將不再進行任何答辯,懇請組務裁示. 唯一想說明的是,第二點實在無法接受. 版友有問題的情況下,版主群的所有人從來不會不接受詢問,包含上訴. 我們都會依照版友來信說明解釋重新開會做處理甚至重新判決. 但原po雖然有疑問卻是從未與版主群提出任何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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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文章只由行數作為處分之依據,請站方重新考量. 處分之比例問題。. 並非我不想再補充,只是. 閻王註定三更死,絕不留人到五更. 萬般皆由命,半點不由人?. 請問板主,板規中可有條文規定對於有爭議之文章,原po須在何時依據什麼訊息. 向管理者提出說明?. 所以板主認為用放大鏡檢視是僅被主持人,記者所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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