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申訴]星光版版主smallmouth判決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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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mallMouth (記者&工作人員 別來鬧了)時間18年前 (2008/01/14 00: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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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前面所訴求和說明的 都是必須基於在24小時都能裁決下的狀況 才算公平處理. 如果用累加式計算板規 違規次數 會造成自由心證判決. 如果一篇文章同時口出惡言+反諷+黑特 在本板確實判決為水桶一個月. 可以參閱板上所有公告. 以上為最後回應 請組長判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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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plilian (胭脂扣)時間18年前 (2008/01/14 00: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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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板主到底有沒有在線上完全無關. 試問第一位使用者在你處理後是否又再度有違規行為?答案是沒有. 那幹嘛要累積?. 再問第二位使用者總共犯了幾種規定?兩種. 這不是次數問題,而是種類問題. 請板主搞清楚. 如果你自己公告文都已經寫第二位使用者觸犯「兩條」而非「兩次」. 那就跟累積與否無關. 所以我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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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mallMouth (記者&工作人員 別來鬧了)時間18年前 (2008/01/13 23: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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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板板規判決 一直維持違規最重判決. 也就是判決前所觸犯最嚴重 為判決條例. 不採累計制度原因如下:. 板主不是24小時在板上處理板務. 兩位要觸犯板規兩條以上之使用者. 一位使用者板主剛好在線上處理 所以只違規一條. 一位使用者板主剛好不在線上 違規兩條 而被判決兩條累加. 造成第二位使用者的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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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plilian (胭脂扣)時間18年前 (2008/01/13 21: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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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錄自 pplilian 信箱]. 以上原文內容應原PO要求故不公開.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238.79. 以上為nakata7另一篇文章之人身攻擊.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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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plilian (胭脂扣)時間18年前 (2008/01/13 21: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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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錄自 pplilian 信箱]. 作者: pplilian (胭脂扣). 標題: [轉錄][公告] nakata7/pplilian水桶一個月. 時間: Sun Jan 13 21:06:09 2008. [本文轉錄自 pplilian 信箱]. 作者: SmallMouth (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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