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MacShop版 iSteve 判決不當

看板Buzz_Service作者 (愛迪達)時間12年前 (2013/09/24 22:10),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要申訴     (1)被申訴板之英文板名:MacShop     (2)被申訴板之中文板名:蘋果版     (3)該板隸屬組區之簡稱:iSteve     (4)被申訴板之位置路徑:視聽劇場 →     (5)申訴人之帳號:adidas6928     (6)被申訴板主帳號:iSteve    (7)簡述事發緣由: 9月23日清晨人在香港手機PO文,賣iphone 5C, 已預訂早上開門即可拿貨,想替版上朋友挑到想要顏色, 提早發文說可以選自己顏色,初犯尚不知觸碰2-1版規, 且手機PO文不知如何更改,版主也未告知及來信提醒我已違反規定。 就直接把我水桶30天 及 判決 劣文,且詢問原因時,版主錯字連連, 造成觀感不佳,我承認有錯,但是我初犯且人在香港網路不便利, 回台發現被水桶感覺很不好,這就是我們台灣PTT的版主嗎?        (8)申訴的訴求是:水桶可以等,劣文可以消,只是心中很不舒服這判決。     (9)檢附證據:(請複製貼於此點之下) 第一次回信 (心中OS: 拿掉怎麼知道國外非現貨?沒規範就要制定, 有規範不清楚就要修改) 你想太多了 那根本不是在寫你 多少人在賣水貨 完全跟你沒關係 針對文章 請問我能在您買到的時候交易嗎? 不行就是非現貨 (以前版規有加註:貨物還在國外 就為非現貨。我認為太多餘就拿掉了) 第二次回信(OS:對我當下凌晨無貨沒錯,但是當天開門就買到了,發票為證明, 有信箱我可以寄給您看) 你發文當下無貨,這是事實 第三次回信(OS:"裂"文是什麼? 我貼的跟另一版主公告說的不同? 另一版主公告不算數 還是iSteve版主說的才算? 官字兩個口怎麼說都你贏?) 不能,因為我已經回答了 你這個不用檢舉可以直接裂文 跟你貼的另外的版主公告無關 1. 不管是怎麼犯,一律處分 2. 條文清楚說明無現貨者水桶劣文 3. 則為以下解釋 公告上是在說,該賣方PO文時確實為現貨 但是有板友去信聯絡,卻得知售鑿,且賣方表示可預訂。 此狀況經版友檢舉後版主會去信提醒應改為"已售出" 若已改正且無其他檢舉狀況下則不處分。 請勿再次來信,欲檢舉版主失職請與小組長反映 ************************************************************** 我的文章 ※ 引述《adidas6928 (愛迪達)》之銘言: : ※ 引述《adidas6928 (愛迪達)》之銘言: : : (手機發文)因天兔攪局,今晚回台,非專業跑單幫, : : 剛好來旅行,預計帶兩隻, : : 粉色與另一顏色可討論(設定藍色) : : 我有網路,有需要南部朋友請私信, : : 只帶兩隻,數量有限,面交謝謝。 : : [物品型號]:MF321ZP/A : : MF323ZP/A : : [物品規格]:粉色16GB /藍色 16GB : : [保固日期]:香港保固 2014/09/22 : : [原始發票]:電子發票 : : [隨機配件]:完整盒裝配件 : : [照片連結]: : : [拍賣連結]: : : [連絡方式]:站內信 : : [交易地點]:高雄捷運站皆可 : : [交易方式]:面交 : : [交易價格]:25500 : : [其他備註]:有興趣歡迎來信討論:) : : 趁我還未回國前 : : Line : love22217 : HI 版主您好: : 我今天回國才發現您把我水桶了, : 也看到另一位版主在我水桶後寫的文章, : 文章如下 : ****************************************************** : 最近有版友來信檢舉 有些賣方在所po之產品售完後 : 並無在文章內標明 在與買方交談時提及可以預訂 : 這樣是違反版規的非現貨部份 : 在第一次接受檢舉時 版主會先去信要求說明及修改原文 : 如果在修正後 還是有人提出檢舉並成立 : 就會依非現貨的版規處理囉 : 麻煩各位賣家協助配合,感謝!! : ****************************************************************** : 應該很明顯在寫我,我有先聲明我是要讓人可以選自己顏色, : 且當下我用手機板在香港登入(查ID即可知道我的位置), : 無法做文章修改的動作,當下底下聊天交談就有說了,可以查看看。 : 且當天為8/23 早上,蘋果店一開門,我就立即購買了, : 於當天8/23購買到應該並非成立無貨販賣之原則(香港都會附收據)。 : 且也未收到版主來信要我更改原文之說明信件就把我水桶, : 這個部分您是否能提出解釋呢? 謝謝 : 明天要上班,再麻煩您提出解釋, : 小弟不懂以後有需要修改地方再麻煩告知,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128.185                                         │      ││      **.﹡ **───────────────────┼┼    ψ 批踢踢實業.視聽劇 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9.99.200

10/01 19:33, , 1F
你跑錯版申訴了
10/01 19:33, 1F
文章代碼(AID): #1IGPqyrM (Buzz_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