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轉錄][申訴] Gossiping版主無理亂浸水桶

看板Buzz_Service作者 (小P姊姊~大P姊姊~東方泠)時間18年前 (2006/01/29 21:38),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PPbaby (小P姊姊~大P姊姊~東方泠)》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ttLaw 看板] : 作者: qet (圓月彎刀) 站內: PttLaw : 標題: [申訴] Gossiping版主無理亂浸水桶 : 時間: Sun Jan 29 20:34:20 2006 : 申訴人 :qet : 小組長   :PPbaby : 所屬群組    :Gossiping : 認定(處分)事由 :這位版主浸別人水桶 : 之所以浸那個人水桶 是因為他來鬧版 : 我噓他的文 因為大家都在噓 我噓他是因為叫他不要鬧版 : 然後版主浸那個人的水桶 警告我一次 : 我在他警告我的文下推文說 : 幹的好 : 意思是你浸那個人水桶 雖然也警告我 但我可以接受 : 這樣就被他說我在挑動對立 浸我水桶四周 兩次的警告立場不同 第一次是您於其他人的文下推文罵人 證據轉錄如附件 轉錄]Re: [政治] 有宋楚魚的八卦嗎??^^"" : 不服理由 :我覺得相當荒謬 : 一開始他警告我 我還覺得我真的有錯 : 雖然大家都在噓文 語意比我更過分的大有人在 : 我是不懂他為什麼只針對我啦 證據轉錄如附件 轉錄]Re: [政治] 有宋楚魚的八卦嗎??^^"" 可請小組長參考 該警告的範圍內只有que直接罵人扁狗退散 故依本版版規警告一次 : 可是接下來我只是推他的文 意思是他的水桶決定正確 : 這樣子也要浸我水桶四周???? : 這實在很離譜 任何人都有在本版(八卦版)發言的權利 版主不帶兩岸或是政治任何色彩 而其推文

01/29 13:47,
版主英名 以後大陸人來一個浸一個
01/29 13:47
直接違反本版(八卦版)第六條 6.禁止在文章內容或推文挑釁叫囂互罵有戰意或使用髒話 不論是被罵者回文或是開起戰端者皆會被處罰 違者 初犯於原文章後或於該推文之後 提出警告 再犯或情節嚴重者 文章為每篇劣文一個 推文或文章皆 禁止發文權利四週 髒話直接禁止發文權力兩週 可累加 因其先前已遭警告一次 故適用處罰條件第二項 水桶四周 : 所以我一定要提出申訴 不想無理被這種版主浸水桶 : 麻煩法務部處理 : 看看我是不是真的有要浸水桶四週的必要 : 還有可以警告這位無理版主 不要濫用職權! : 八卦版不是他一個人的!!! 本來就不是我一個人的 : 且查閱PPbaby過去的懲處紀錄 (可以在八卦版搜尋他的文章) : 會發現眾版友早已噓報他的一些無理規定 : 今天他無理找碴 把小事鬧大 : 我不想做冤大頭 更不想犧牲在此版主的無理決定下 : 所以我一定要站出來申訴!!! 所指呈之事件 另一位版主已經處理過了 與本案無關 如果小組長有需要亦可轉錄為證 以上 ppbab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74.74
文章代碼(AID): #13tCLiE5 (Buzz_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