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 spotify 一年新手團消失

看板BuyTogether作者時間6年前 (2017/11/15 16:01),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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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購買物品介紹      商品名稱:Spotify 家庭共享Premium   商品網址:https://www.spotify.com/tw/family/   批價/數量:240/月   匯率:國外刷卡手續費1.5% (VISA 金融卡國外手續費1.5%)    (請註明相關手續費與多退少補)   主購下單付款方式:兆豐VISA 金融卡   優惠/折價券:無   金額試算:    240*12*1.015/6=487.5元。進位到元,每人488元。 二、截止日期/欲徵數量   預計收團時間:11/16   預計徵求數量:4人 (原PO自留2)   預計匯款時間:11/17   成團後G單是否會顯示個資:僅顯示PTT 帳號 三、團員付款方式    收款銀行:中國信託 退款銀行:中國信託 四、主辦人連絡方式:站內信 五、拿貨面交地點/時間:線上開通 六、運費的分擔方式:免運 七、雜費收取方式&用途:無 八、滿額禮/贈品/禮券/紅利點數之內容與分配方式:無 九、其他注意事項: 1.方案期間: 本團為一年團方案,自2017/11/18~2018/11/17, 如有成團時間延遲,同意依開通日起計365日。 2.退費規則: 為保障參加團購者(甲方)之共同利益,甲方同意一經開通後,不以任何方式要求主購(下稱乙方)退費。 3.條文審閱: 甲方已充分了解團購規則,同意不行使3日審閱期, 相關服務由Spotify 提供,其餘使用規範依據Spotify 相關規範辦理。 4.商品鑑賞期: Spotify 提供免費30日 Premium 之試用,如有鑑賞試用需求請至 (https://www.spotify.com/tw/premium/) Spotify 提供優於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之退貨條件。 甲方同意視同已自行向Spotify 完成商品鑑賞,不得再主張消保法第19條第1項之規定,向乙方要求退費。 5.團購階段: A:將於收到跟團單後,回復站內信確認報名成功。(預計報名截止日11/16) B:確認人數足以成團(滿6個單位)後,回信報名者,主購之匯款帳號。 並於11/17日前匯款後通知主購。主購將於對帳後回信確認,為準團購者。 C:11/18 主購訂購,並同時寄信通知準團購者,帳號開通生效,團購完成。 D:如有因人數不足無法成團時,主購得延長團購發起/付款時程,最遲於11/25日前完成團購, 如仍無法順利成團,主購將無息退費至準團購者帳戶。手續費由主購負擔。(限國內台幣帳戶) 確定跟團了嗎?回"白單"給你的主購唷!很多主購不收綠單的! (註:白綠單的分別請參閱合購版置底FAQ有詳細說明) 請問要引用原文嗎(Y/N/All/Repost)?[Y] 按r ---------------------回信給主購時,以上請按Ctrl+y消除 --------------------- 1.站內ID: 2.真實姓名: 3.聯絡電子信箱: 4.商品名稱/數量/價格:Spotify 家庭Premium/ __ 組 /488*_ 5.總金額: 6.Spotify 信箱: (請填寫要設定之電子郵件) 7.是否清楚合購內容:是,我已經充分了解本團團購規則,並同意參加/否,我不同意團購規則。   (為避免糾紛,請再多看一次合購文,是為了保障大家共同的權益呦) **跟團者回信前,請記得將虛線以上文字 & 桃紅色部份刪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2.19.2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yTogether/M.1510732877.A.8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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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站內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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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站內信,謝謝主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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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站內信,謝謝主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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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Q2_HDYN (BuyToget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