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kutkin bb0819 請進

看板Bus作者 (鳴人)時間3年前 (2020/09/13 13:35), 2年前編輯推噓14(17343)
留言63則, 11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只要是三人以上,與眾人有關的事情,都稱之為「政治」, 不是只有跟政府機關或政黨有關的事才叫「政治」 故板規的「強烈政治意涵」,會依照文章內容判斷其討論的政治議題是否符合, 若有與之無關的政治意涵被刻意帶入,方得處理,合先敘明。 經檢舉 ●27981 8/27 jh961202 □ [新聞] 走斑馬線遭闖紅燈公車撞! 桃園1婦人命危 ┌─────────────────────────────────────┐ │ 文章代碼(AID): #1VHqfgfA (Bus) [ptt.cc] [新聞] 走斑馬線遭闖紅燈公車撞!?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s/M.1598507626.A.A4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0 Ptt幣 │ └─────────────────────────────────────┘

08/27 15:27,
#做個聰明用路人
08/27 15:27

08/27 21:33,
充滿台灣價值了,不管怎樣都會優等,沒事的
08/27 21:33
「做個聰明用路人」相關議題是指今年端午連假國道塞車時交通部長所提出的言論, 但這篇文章討論的新聞及政治議題,完全與「國道」、「塞車」沒有關係, 且該等言論亦與桃園市區公車無明顯關聯, 而「台灣價值」問題亦跟報導的車禍發生原因沒有直接關聯性, 綜上所述, kutkin bb0819 以上皆警告一次 另:

08/27 15:33,
你看 +ln不是叫你退三步了嗎
08/27 15:33
經查林佳龍確實有說過該言論,且確實是針對大型車輛部分, 仍屬合理討論,故該噓文不受理, 請各位就事論事討論各文章內之議題。 Bus板 板工 naruto1010 2020.09.13 -- ◥█◤◤ <@﹊ ◥◥ ▄▄▄▄▄▄▄ 這 就 是 ▲◤  ̄ ̄ㄟ| |ノ ̄ ̄ ◥ 我 的 忍 道 。 | ` / \__ / ` _/ /   ψbelleay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9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s/M.1599975333.A.49E.html ※ 修正內容 ※ 編輯: naruto1010 (36.224.96.5 臺灣), 09/13/2020 13:40:25

09/13 13:40, 3年前 , 1F
舒服
09/13 13:40, 1F
※ 編輯: naruto1010 (36.224.96.5 臺灣), 09/13/2020 13:40:43

09/13 13:51, 3年前 , 2F
做個聰明用路人也可以擴大解釋叫做強烈政治意涵。
09/13 13:51, 2F

09/13 13:52, 3年前 , 3F
護航囉
09/13 13:52, 3F

09/13 14:15, 3年前 , 4F
您這個解釋實在是非常的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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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4:15, 3年前 , 5F
我又沒有提到林佳龍,你自己說別人是指那個政治人物講的
09/13 14:15, 5F

09/13 14:15, 3年前 , 6F
話。
09/13 14:15, 6F

09/13 14:17, 3年前 , 7F
走在馬路上是不是用路人? 還是只有開車才是?
09/13 14:17, 7F

09/13 14:23, 3年前 , 8F
某人要不要去看眼科還是腦神經科
09/13 14:23, 8F

09/13 14:23, 3年前 , 9F
都已經說了是被政治人物提出來的話還可以反向說擴大解
09/13 14:23, 9F

09/13 14:23, 3年前 , 10F
釋,我看擴大解釋的是你吧
09/13 14:23, 10F

09/13 14:25, 3年前 , 11F
某人沒有你的事喔
09/13 14:25, 11F

09/13 14:25, 3年前 , 12F
請問有人在回應您嗎
09/13 14:25, 12F
9/13 14:30 申覆受理 經重新檢視,雖然該言論是出自於該政治議題, 但單就該「成句」之使用,可指嘲諷或真正提醒用路人兩種涵義, 在無法以前後句內容判斷狀況下確實有爭議, 故kutkin警告撤銷。 ※修正內容 ※ 編輯: naruto1010 (36.224.96.5 臺灣), 09/13/2020 14:30:53

09/13 14:26, 3年前 , 13F
跟誰說的是有三小關係?時事梗都不能用?文字獄?
09/13 14:26, 13F

09/13 14:26, 3年前 , 14F
這麼急著扣人帽子啊?
09/13 14:26, 14F
※ 編輯: naruto1010 (36.224.96.5 臺灣), 09/13/2020 14:32:06 ※ 編輯: naruto1010 (36.224.96.5 臺灣), 09/13/2020 14:33:28

09/13 14:34, 3年前 , 15F
哇 這也警告 誇張囉
09/13 14:34, 15F

09/13 16:39, 3年前 , 16F
噓 CharmingWu: 一定是沒有台灣價值才被撞啦
09/13 16:39, 16F

09/13 16:39, 3年前 , 17F
同文的一樓同樣提及台灣價值,照這個邏輯是否也應該處理
09/13 16:39, 17F

09/13 16:39, 3年前 , 18F
09/13 16:39, 18F

09/13 16:50, 3年前 , 19F
回覆樓上,我可以自己承認,四個人都是我檢舉的
09/13 16:50, 19F

09/13 16:50, 3年前 , 20F
版主處不處理是他依照板規來做裁罰解釋
09/13 16:50, 20F

09/13 16:50, 3年前 , 21F
至於被我檢舉的,不高興可以來信爭論為什麼這種話會被
09/13 16:50, 21F

09/13 16:50, 3年前 , 22F
檢舉或被「我」認定違規
09/13 16:50, 22F

09/13 16:50, 3年前 , 23F
但如果只是想純粹來亂的請當心民訴精神損害賠償
09/13 16:50, 23F

09/13 16:50, 3年前 , 24F
然後哪幾個很愛被政治腦灌輸的已經殺雞儆猴給你看了,
09/13 16:50, 24F

09/13 16:50, 3年前 , 25F
自重吧!
09/13 16:50, 25F

09/13 17:15, 3年前 , 26F
嘔嘔嘔 有夠噁心
09/13 17:15, 26F

09/13 17:18, 3年前 , 27F
提到民訴就誇張了 大家推文小心
09/13 17:18, 27F

09/13 18:42, 3年前 , 28F
某人叫某D,某K專心做您的政治仕業吧
09/13 18:42, 28F

09/13 18:44, 3年前 , 29F
那個某人暱稱可以改改了,講出什麼話背後是什麼腦呢?
09/13 18:44, 29F

09/13 19:11, 3年前 , 30F
m大我沒想和你爭論,只是想跟版主請教我的推文與該文一樓
09/13 19:11, 30F

09/13 19:11, 3年前 , 31F
之差異處,作為我改進的空間:)
09/13 19:11, 31F

09/13 19:29, 3年前 , 32F
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你認為在哪方面做改動比較方便
09/13 19:29, 32F

09/13 19:29, 3年前 , 33F
或者對在座每個人都能獲益?相信答案很明顯。
09/13 19:29, 33F

09/13 22:18, 3年前 , 34F
嘛,雖然無法阻止,但請大家好好放過司法界吧
09/13 22:18, 34F

09/13 22:18, 3年前 , 35F
因為PTT吉人事件不斷增加,他們開始反感了
09/13 22:18, 35F

09/13 22:20, 3年前 , 36F
因為就是有人就是以為網路匿名無法無天
09/13 22:20, 36F

09/13 22:20, 3年前 , 37F
殊不知只是他們自己目光如豆
09/13 22:20, 37F

09/13 22:23, 3年前 , 38F
講反感應該要是反感於那些起頭者吧,沒有他們起頭,何
09/13 22:23, 38F

09/13 22:23, 3年前 , 39F
來爭端呢
09/13 22:23, 39F

09/13 22:33, 3年前 , 40F
我同意你的看法,但我認為網路世界的爭議還是由網路來
09/13 22:33, 40F

09/13 22:33, 3年前 , 41F
解決為佳,拉到現實世界的司法就不太妥當,目光如豆是
09/13 22:33, 41F

09/13 22:33, 3年前 , 42F
一回事,但我尊重他們的發言權,因為畢竟不是某國家的
09/13 22:33, 42F

09/13 22:33, 3年前 , 43F
專制,對我來說,起爭端只有兩個做法,一個是用戰的戰
09/13 22:33, 43F

09/13 22:33, 3年前 , 44F
到贏為止,然後還不會違規,另一個是開無視,反正這是
09/13 22:33, 44F

09/13 22:33, 3年前 , 45F
個自作自受的世界,他們做了那些事,自然會回到他們身
09/13 22:33, 45F

09/13 22:33, 3年前 , 46F
09/13 22:33, 46F

09/13 22:34, 3年前 , 47F
所以沒必要在意那些雞毛蒜皮的爭執
09/13 22:34, 47F

09/13 22:35, 3年前 , 48F
不過,如有違反板規嫌疑當然每個人可以檢舉就是
09/13 22:35, 48F

09/13 22:57, 3年前 , 49F
正所謂「法律是最低的人心底線」,只要不違法,當然可
09/13 22:57, 49F

09/13 22:57, 3年前 , 50F
以,問題是違反了,就要發揮法治精神加以懲戒以正視聽
09/13 22:57, 50F

09/13 22:57, 3年前 , 51F
在板規還是現實法律遊走邊緣,就交由爭論兩造自行拿捏
09/13 22:57, 51F

09/13 23:00, 3年前 , 52F
只是對於違反現實法律我一定是不客氣的告下去,懂法律
09/13 23:00, 52F

09/13 23:00, 3年前 , 53F
的人就應該被法律保護
09/13 23:00, 53F

09/13 23:00, 3年前 , 54F
當然會有人扣我檢舉王的帽子,就扣吧,變相證明了違規
09/13 23:00, 54F

09/13 23:00, 3年前 , 55F
被那些想扣我帽子的視為理所當然而不是應該被改正的事
09/13 23:00, 55F

09/13 23:00, 3年前 , 56F
好吧,我只是希望可以用同理心來切入司法這樣
09/13 23:00, 56F
9/14 07:22 補充 經查同篇文章噓文

08/27 15:22, 3年前 , 57F
一定是沒有台灣價值才被撞啦
08/27 15:22, 57F
同樣違反板規,CharmingWu 警告一次 ※ 編輯: naruto1010 (36.224.86.72 臺灣), 09/14/2020 07:23:51

09/14 10:17, 3年前 , 58F
聰明用路人就字面上意思解讀 也不能說和原文完全無
09/14 10:17, 58F

09/14 10:17, 3年前 , 59F
關 這種無傷大雅的玩哏本來解釋PTT的固有文化 是否
09/14 10:17, 59F

09/14 10:17, 3年前 , 60F
真的符合所謂"強烈"政治意涵個人認為有討論空間 至
09/14 10:17, 60F

09/14 10:17, 3年前 , 61F
於台灣價值就真的可以認為是明顯越線了
09/14 10:17, 61F

09/14 10:52, 3年前 , 62F
edit修到內文title了~
09/14 10:52, 62F

09/18 03:22, 3年前 , 63F
文章最開頭多了一個大E
09/18 03:22, 63F
※ 編輯: naruto1010 (36.224.83.191 臺灣), 06/22/2021 19:30:09
文章代碼(AID): #1VNQ-bIU (B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