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南台灣客運勞資爭議圓滿落幕

看板Bus作者 (skystar)時間14年前 (2012/01/06 20:53), 編輯推噓3(301)
留言4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http://www.tbkc.gov.tw/news.asp?id=1642   南台灣客運勞資爭議案,6日經由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勞工局出面協調下,勞資雙方 達成共識,16名遭解僱的司機恢復工作權,元月7日起恢復排班出勤。   交通局長王國材、勞工局副局長李煥薫6日主持南台灣客運勞資協調,針對遭解僱16 名勞工工作權充分溝通討論。包括南台灣客運董事長郭子義、高雄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江 健興、大高雄總工會總幹事石德隆、南台灣客運工會理事長陳韻翔、立委管碧玲辦公室主 任陳鳳瑜暨南台灣客運工會、員工代表約50人與會。   經由3小時的協調,終於達成共識,勞資雙方都認同南台灣客運公司經營理念,遭解 僱16位司機7日起恢復工作權,對於元旦當天16位司機集體休假如何處理原各有堅持,在 不解僱及以勞工局核備之工作規則處理前提下,雙方都同意16位司機元月2日起至恢復工 作前一日期間未上班日,以休(請)假方式處理。   經過三個多小時的協商,勞資雙方達成五點共識: 一、 工會認同公司經營理念及大眾運輸行業特殊性前題下,南台灣客運公司同意16名遭 解僱員工自101年1月7日起恢復排班出勤。 二、 元旦16名員工排班未出勤事宜,以勞工局核備之工作規則處理。 三、 16名解僱員工101年1月2日至出勤日前期間未上班日,以休(請)假方式處理。 四、 南台灣客運公司秉持公平立場,並以原路線、原責任區為原則,處理16位司機排班 勤務,其相關細節由勞資雙方再行協調。 五、 至於其他有關加班費等案由,因涉及勞基法等相關法令,後續由市府勞工局召開相 關會議討論研商。   王國材表示,南台灣客運係南部公共運輸業的模範生,勞資雙方均有為高雄市民服務 的理想,經由爭議處理過程,勞資應更能彼此瞭解與尊重。期待後續勞資合作,一起努力 讓公司永續經營。 -- ┌───────────┐高雄市公車 11路 一段收費 班距:平日10~50 假日20~60 │ │沿途行經:瑞豐站-紫竹林精舍-監理所-五塊厝-三信高商- 瑞 豐 站 11 鹽 埕 站 國際商工-五權國小-林德官-光華夜市-四維國小-國民市場- │ │漢神百貨-高雄女中-真愛碼頭-捷運鹽埕埔站-歷史博物館- └───────────┘國際商場-(原線折返)  單程9.9公里 ψTEMU20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04.208

01/06 22:39, , 1F
加班費比法令最低限制高多少不是老闆說了算嗎?
01/06 22:39, 1F

01/07 00:35, , 2F
第五點還沒解決怎算落幕
01/07 00:35, 2F

01/07 00:43, , 3F
主管機關有權利對法令模糊空間加以解釋吧
01/07 00:43, 3F

01/08 02:23, , 4F
回來也是黑掉 大家看著辦
01/08 02:23, 4F
文章代碼(AID): #1F1kx73i (B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