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南台灣客運 解僱工會理事 引反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dec/10/today-south7.htm
勞資調解期間解僱
2011-12-10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
受高市政府委託行駛部分公車路線的南台灣客運,日前以記滿五大過解僱工會理事郭志騰
,引發工會不滿,痛批資方以惡劣勞動條件剝削勞工,且不當打壓工會運作,要求勞工局
對資方違法部分裁罰,資方也應立即恢復郭志騰的工作權。
客運公司:因記五大過解僱
南台灣客運公司表示,郭志騰因紅燈右轉、過站不停及兩件應負肇事責任車禍,記滿五次
大過而被解僱;該公司為保護搭乘民眾安全及市公車品質與形象,不容司機藉由勞動抗爭
掩飾其過失。
勞方批評超時工作、勞保高薪低報等問題,南台灣客運也解釋,超時加班反映在里程及載
客獎金,勞保高薪低報已被裁罰且改正。
勞工局:若違法將裁罰
高市勞工局表示,南台灣於調解期間解僱員工,所依據的工作規則,勞工局未予核備,不
僅解僱依據有待商榷,也違反勞資爭議調解,不得解僱員工,要求資方限期陳述意見,如
確實違法,將裁罰廿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
工會要求 恢復其工作權
南台灣客運工會與大高雄總工會昨召開記者會,總工會理事長陳志銘、總幹事石德隆、南
台灣客運工會理事長曾智洪,及被解僱理事郭志騰等人出席。
陳志銘表示,南台灣客運工會今年八月卅一日成立後,陸續針對公司違反相關勞動法令、
剝削司機以致公車安全品質惡化,提出諸多建言,未料資方卻持續打壓工會,甚至在勞資
爭議期間解僱工會理事郭志騰。
石德隆說,郭志騰被記五大過,其中兩次有責車禍分別在四月、七月份,卻拖到九月、十
月才記過,懷疑因八月底工會成立,惡意打壓,另公車迴轉突遇紅燈,雨天視線不佳,乘
客揮手未前進,誤以為沒有要搭乘。
郭志騰也說,遭資方不當懲戒而向勞工局申請調解前,資方卻無預警解僱,明顯違法,要
求恢復其工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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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台灣客運工會幹部昨開記者會,反對資方解僱工會理事郭志騰(手持海報者)(記
者方志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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