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路總局呼籲客運業者非理性手段要節制
公路總局呼籲客運業者非理性手段要節制
【經濟日報╱記者楊文琪/即時報導】
2011.11.01 03:10 pm
有部分客運業者於報刊登廣告,抗議政府縱容特定業者長期把持國道路權,公路總局特別
發表聲明表示,任何業者對於自身營運有路線增減、調整需求或對其他業者的需求申請有
意見時,均應在現行法規與審議機制下,透過公正、客觀的審議程序,進行討論與裁處。
公路總局說,任何利用遊行、抗爭等非理性手段所作的意見表達,均有意圖影響理性討
論之嫌,呼籲所有業者均應有所節制。
公路總局進一步指出,依據運輸業管理規則36條規定,業者需要經過需求申請與一定的
審議程序,方可取得路線許可,經營相關客運業務,並允許變更。
對於業者所提路線申請或其變更是否會衝擊到其他的業者,以及申請案是否有實質效益
與必要性,則交由公路路線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審議委員會針對客運路線需求申請案件
,得先舉辦專案會議,邀請相關公路主管機關、地方政府機關或民意代表、公路汽車客運
業者代表、申請者及消費者代表列席陳述意見。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6/66896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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