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收到傳票後要立刻寫刑事帶民事訴訟狀嗎?
大家好
上周收到地方法院寄來的傳票 小弟是被害人 是審判程序
打電話向該股書記官詢問相關賠償事項時
書記官說明要先寄行事帶民事訴訟狀到法院 開庭當天也要帶一份
但在說明理由時根本沒註明被告到底是車手還是人頭戶
一堆資料都沒寫 書記官又不願調卷宗
所以想問的是
事先擬好表格 在法庭上提出形附民即可
還是一定要先寄到法院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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