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人這三四年都在國外
六月中回去台灣一個月
期間除了去7-11辦了一張臨時的預付卡之外,沒有辦過啥東西
且那張預付卡也因為我手機壞掉.一次都沒有打出去.
結果今天我媽說8月10號收到一張郵局寄過來的存證信函
上面還註明民事138條.行政程序法74條.行政訴訟法73條啥的
由於我人在國外.不知道能否由家人代領
且已經是近8天前的信了
請問會有這種詐騙手法嗎??
X的不會還要我莫名其妙跑回去一趟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94.160.130
→
08/18 23:40, , 1F
08/18 23:40, 1F
→
08/18 23:43, , 2F
08/18 23:43, 2F
→
08/19 02:36, , 3F
08/19 02:36, 3F
推
08/19 08:05, , 4F
08/19 08:05, 4F
→
08/19 08:06, , 5F
08/19 08:06, 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