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 一場車禍,對方說沒關係,卻換來賠償金 !!

看板Bunco作者 (theater)時間15年前 (2009/05/04 18:30), 編輯推噓4(403)
留言7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注 意 : 希 望 大 家 小 心 謹 慎 ........ 林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 ... 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 林小姐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 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林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 30 萬現金 ... 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 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 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以10 萬元私下和解 ... 這是真實案例 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 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製造假車禍... ◆ 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 -- 1.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2. 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 (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 3. 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到警局備案(這是重點,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肇逃) 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就來不及了 …… ●● 希 望 各 位 小 心 謹 慎 !!! 請大家用力的轉寄出去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13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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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這篇~
05/04 22:26, 1F

05/05 01:43, , 2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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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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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和解書效力有限喔!最好的方法是先寫提告書 再寫徹
05/05 19:02, 4F

05/05 19:02, , 5F
告書 這樣才有十足效力 以前再補習班上法律的老師說的
05/05 19:02, 5F

05/08 09:50, , 6F
好文~推~可以讓我引用到部落格嗎?
05/08 09:50, 6F

05/08 09:50, , 7F
下次有狀況要先用手機錄影起來喔
05/08 09:50,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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