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破獲專坑大陸人民之跨海詐騙集團

看板Bunco作者 (快樂男孩)時間15年前 (2009/02/26 16:2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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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刑警大隊偵二隊六分隊於97年底接獲線報,指稱台中地區有一犯罪集團,將整套詐騙 集團模式移植臺灣,在台灣地區以相類似手法,詐騙大陸地區人民。從中獲益甚鉅,並指 稱該集團結構縝密、制度完善,且規模十分龐大。 本局刑警大隊偵二隊六分隊獲報後,立即與刑事警察局偵三隊三組、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 三分局共同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台中地檢署滕檢察官治平指揮偵辦。調查發現該詐騙集 團採公司化作業,嚴格監控上班紀律,準時到勤之外,並嚴禁與外界聯繫,以確保集團作 業機密性。各據點門禁控管森嚴,非集團成員絕對無法進入該集團據點。 專案小組深入調查後發現,該組織實際上為三團獨立的詐騙集團,分別以高姓、傅姓及湯 姓三名主嫌為首,各自指揮旗下集團進行詐騙,三組集團均由各主嫌負責出資籌湊相關詐 騙使用之電腦、電信設備等。並擬定集團教戰守則,專門針對大陸地區人民進行詐騙。透 過管道在大陸地區收購人頭電話卡,撥打網路電話向大陸地區人民進行詐騙。 集團行騙手法:先由女子扮演第一線成員謊稱中國電信公司客服人員,向被害者訛稱渠名 下所申請的電信門號未繳費,可能是身分遭到冒用,取信於被害人後,即要求被害人向公 安機關報案;再將電話轉由第二線嫌犯假冒公安局領導,向被害人表示身分遭冒用的情形 將違反「國家金融秩序法」,必須盡快將帳戶內的資金投保,如果被害人相信公安的說法 ,即指示被害人前往ATM進行匯款。倘若被害人尚有疑問,再轉由其他成員假扮金融監管 局科長、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書記員或人民法院法官等不同身分,要求被害者要將存款匯 款至詐騙集團在大陸收購的人頭帳戶。集團結構縝密,且福利完善,外地前來從事詐騙的 成員,集團還有提供宿舍住宿,三餐均由老闆提供。薪資採獎金制度,一旦詐騙得手後, 第一線的中國電信客服人員從詐騙金額中抽得5%獎金,第二線的各級領導從中抽取7%獎 金,其餘金額做為老闆獲利,用以支付各項電信、水電、租屋、食宿等費用。 聯合專案小組於25日見時機成熟,兵分六路將高姓、傅姓及湯姓主嫌及旗下詐騙機房一舉 查緝到案。警方調查發現這三組詐騙集團會先購買大陸地區人民金融帳戶資料及行動電話 申設資料,並蒐集中國電信各營業廳、大陸各級公安機關、檢察院、人民法院等公務機關 地址、電話等用以取信被害人。警方搜索扣獲大批教戰守則,當中用語皆是以大陸地區人 民慣用的詞語進行詐騙,以避免被害人起疑。三組詐騙集團詐騙手法如出一轍,原來三組 詐騙集團首腦皆彼此認識,且會在詐騙技術上進行交流,設備方面也會相互研究,但詐騙 所得金額則各自與個別集團成員分贓。 專案小組調查其中湯姓詐騙集團首腦背景,發現渠為「前」大陸地區台商,由於經濟不景 氣,在大陸地區無法繼續經營,決定認賠返台重新開始,回到台灣之後,心想在大陸賠了 那麼多錢,乾脆在台從事詐騙大陸地區人民,一方面大陸人民對於詐騙電話還沒有那麼大 的防備,另一方面也算是從大陸把他當初賠的生意,在台灣跨海把錢騙回來。這樣黑白顛 倒的理由令專案小組啼笑皆非。部分集團成員還認為這樣的詐騙行為算是另類的「賺取外 匯」。 從各集團扣案資料當中,共掌握近五千筆大陸地區人民個人資料,初步估計各集團成立近 三個月來,獲利超過新台幣二千萬元以上。該集團雖非詐騙我國人民,但本國人在境內利 用詐術向他人詐騙財物,從事詐騙即是違法。此次一舉偵破三組詐騙集團,並將三組詐騙 集團首腦、詐騙人員及相關詐騙所用之電信設備一舉查獲,嫌犯總人數達40人之多,堪稱 史上最大詐騙集團。 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ct?xItem=44622&ctNode=11436&mp=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7.230 ※ 編輯: happyboy 來自: 61.229.7.230 (02/26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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