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第一次來到這裡,先向大家請個安。
就在前兩天我接到詐騙集團的電話,被耍得團團轉,
整件事情的詳細內容我就不多加贅述,
現在整個狀況是這樣的。
我將現金電匯到詐騙集團的人頭戶中,
但是在我匯錢之前,這個人頭戶已經被設為警示帳戶,
因此我匯過去的錢被凍結在那個人頭戶裡面,
我已經去過派出所作好筆錄,也取得三聯單,
銀行那邊也確認過我匯過去的錢還在那個戶頭裡面。
現在我的問題是,
有什麼後續的處理措施是可以讓我比較快能夠取回匯款的?
是要申請什麼文件還是要經由何種法律途徑?
希望能夠給小的我一點資訊和建議。
十分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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